第B3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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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贤佳园“一区两治”区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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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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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还没开到家就冒浓烟
  快报讯(通讯员 孙彦峰 甘霖 记者 陈英)“新车还没开回家就冒烟了,我真是气得也冒烟了!”日前,溧水的韦先生在宁南大道一家4S店花了13万元买了一辆轿车,提车当天开回家的路上,车子居然就出现漏油、冒烟的“病症”。并且,韦先生换车的要求还被4S店拒绝了,他只好求助于雨花台区消协。

  国庆前,韦先生终于接到4S店让他去提车的消息,于是开开心心地带着妻子和孩子一起去取车,想着国庆可以开车出去玩,一家人兴奋不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韦先生一家开着新车往溧水方向行驶。谁知刚刚开到一半,突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只见一阵浓烟从引擎盖里冒出来,韦先生吓得急忙将车靠路边停稳,全家逃离了车子。经检查,韦先生还发现车子出现了漏油的症状。惊魂未定的韦先生赶紧联系了4S店,请人把车子拖回去。

  到了4S店,韦先生提出来,“这辆车无论如何我不敢开了,给我换一辆吧。”但4S店的态度是,只能修,不能换,而且态度很坚决,韦先生跑了好几次,还是僵持在那里。多次交涉未果,韦先生愤然向雨花台区消协进行投诉。消协了解情况后,根据《合同法》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韦先生购买的新车还没开回家便在路上冒烟,明显属于质量不合格,韦先生有权选择拒绝接受这辆新车或者与商家解除购车合同。最后,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4S店最终同意为韦先生更换了一辆新车。

  临近年末,既是消费者购车的高峰期,也是不少商家冲刺销量的关键时间段,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要全面了解汽车销售商资质和诚信度,认真签订书面合同,不可轻信口头承诺。在提车时应重点查看车辆外观、公里数以及车型特有的功能,核对销售手续和各类证件,并查看附件、随车工具和随车资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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