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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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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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入7亿元,苏州出台创业新政
开公司也能“分期付款”
  昨天,笔者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当地创业、就业,打造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苏州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推出多项“真金白银”的实惠政策。

  减免税收,军属创业3年免营业税

  《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的税收减免政策。首先对于那些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适应城乡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的社区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按照新开办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同时《意见》对企业和创业产业园也给予了税收减免,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至2010年12月31日,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

  提高信贷额度,推出“开业补贴”

  对于创业初始的贷款问题,《意见》也给出了明确政策。今后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提高至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并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高不超过200万元,合伙经营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 年。

  为鼓励创业,《意见》提出施行“开业补贴”:苏州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上界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的大学生等办理营业执照后,将获得2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城乡“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自主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以内,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第7个月退出低保;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的,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第4个月退出低保。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残联审核,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最高 5000 元的一次性补助。失业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后,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灵活政策,开公司“首付2成”

  除在资金和税收上给予支持外,在具体创业流程上《意见》也给出了优惠政策。尤其是对大学生、妇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创业,适当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投资设立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分期出资,首期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20%,最低可为3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

  《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投资兴建或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一定比例的摊位优先租赁给初次创业者,并在租赁费、管理费收取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扶持农民创业,宅基地可自营

  本次《意见》尤其重视扶持推动农民自主创业,并给出了多项优惠政策。为了拓宽农民创业经营场所和范围。在确保公共利益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农民经批准后可以宅基地房屋自营开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同时落实了农民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 5000 元;按次纳税的营业额起征点为每次(日)100 元。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除上述政策外,《意见》还对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培训机制、创业见习等多方面给予了具体指导意见和优惠条款。《意见》明确,两年内苏州市本级与县市(区)二级财政将投入近3亿元用于扶持市民创业,预计以上投入两年中将带动近5亿元的资金,创业资金投入总量达7亿元左右。据悉按照既定目标,两年内苏州将促进2.3万人实现创业,带动16万人就业,2011年正式进入国家创业型城市行列。何寅平 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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