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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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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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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上海财政局称

  预算属国家秘密

  不能公开

  同一个申请人,在同一天,向广州和上海两个城市分别递交部门预算公开申请,在8天后,两个城市都给出了答复,但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申请被界定属于“国家秘密”而被拒绝,另一个申请则被接受,有关预算信息通过网络公开。

  李德涛,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成员之一。据了解,李德涛于10月9日通过广州财政网站在线提出申请,16日下午,他从广州市财政局得知申请被接受。而在从广州市财政局得到申请被接受的同一天,李德涛也得到上海市财政局对其10月9日申请的答复。在该答复书中,李德涛提出获取上海市2009年度本级部门预算,被认定属于“国家秘密”不能公开。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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