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事件”在作家圈内引起轩然大波,而媒体发现这种蛮横的侵权事件决不是孤立的,在国内很多所谓“E书”(电子书)网站,在很多手机图书下载服务中,未经授权直接上网的情况比比皆是。韩寒昨天才在博客上抱怨,作为畅销书作家,他在过去10年的电子版税不超过1000元,平均每年100元。而在调查中记者获知,所谓“数字盗版”早已成为“地下产业”。
“数字盗版”明目张胆
号称图书已经卖了几百万册的韩寒,其作品的数字版税总共也不过1000元,还不够他赛车加几升汽油的。这件事从他自曝于博客之后,引起轩然大波。其实韩寒作品的电子版(如《三重门》全文下载之类)在网上铺天盖地,真正全文下载了的人也不计其数,但硬是没有几家网站付给韩寒版税。
记者最早关注这种蛮横行径,是在2007年的2月,当时一家“E书”网站将郭敬明仅在《最小说》连载,还没有舍得拿出来出版的《悲伤逆流成河》直接传到网上。郭敬明原本想打官司,但他算了一下觉得倘若真一家家打官司,那诉讼费还不如版税的赔偿,于是作罢。
两年半过去了,情况早已今非昔比。新锐恐怖小说家蔡骏昨天向记者抱怨,手机作为新媒体,也加入了“数字盗版”的行列。
免费“E书”自有如意算盘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中国非法“E书”网站都像谷歌那么强横,他们有的承认存在盗版的事实,但他们又称很多“E书”下载都是“免费”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络管理者告诉记者,大部分非法网站都是“免费下载”来赚取点击率,然后再以此和广告商谈判,收取高额的广告费。因为所有图书都未经授权,成本几乎为零,有的网站所有者一年的收入就达几十万元。“数字盗版”已经俨然成为了一个“产业”。
作家个体维权很困难
所以说,“谷歌事件”决不是孤立的。事实上,“数字盗版”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但是问题显然没有这么容易解决。蔡骏昨天就说,自从发现网上盗版愈演愈烈之后,他去年就开始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来替他进行取证维权。但是因为非法网站太多了,蔡骏只能一家一家地去交涉,交涉一家,又出现三家,永远告不完。而交涉的结果往往是,对方同意开始支付蔡骏版税,这也就等同于他默认了授予其版权,蔡骏觉得尊严受到了伤害。
“告不过来,索性不告”正在成为一些被侵权作家的选择,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助长了“数字盗版”的泛滥。而另一个问题是,因为一些网站“不盈利”的旗号,在我国,“不盈利”被视为不违法。即便暗地盈利,查证起来也非常困难。这便钻了法律的空子。一些网站的底线是“作家找上门来就撤作品”,而之所以底线如此之低,是因为找上门的作家很少。 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