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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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书写的东西吓得我汗水流
· “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心里有点紧张”
· 黎强:你这是什么逻辑啊?
公诉人反问:你这是什么逻辑?
黎强:我没有逻辑。
· 受害人家属跪喊:为我老公讨回公道
· 重庆历任领导 高度重视打黑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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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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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你这是什么逻辑啊?公诉人反问:你这是什么逻辑?黎强:我没有逻辑。
  面对公诉人质询,黎强打起“太极”——

  第一天庭审后,黎强被押回看守所

  女保护伞一瘸一拐“亮相”

  庭审依旧在审理谢才萍案的重庆五中院大法庭进行,早上9点半庭审正式开始。身穿橘红色“01”号马甲的黎强等被告人被押进法庭。他大概不到一米七,身材微胖,面容比较干净,与网上盛传的那张照片上的“络腮胡”形象相去甚远。

  身着“24”号马甲的女被告人的“亮相”让人有些意外。她双脚一瘸一拐,在女法警的搀扶下才缓慢地走进法庭。她,正是黎强的保护伞之一,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

  起诉书念了两个多小时

  由于本案案卷众多,公诉人用了三个大旅行箱来装卷宗。辩护律师的阵容也蔚为壮观,一共有近40名辩护律师出庭,法庭只得临时在审判区旁搭建一个台子供律师就坐。

  由于被告人达31人之众,罪名极为繁杂,作为黎强案的第一公诉人,重庆市第五分院公诉一处处长冉劲在公诉席上花了2个多小时,才将那份51页三万多字的起诉书念完。“这个公诉人真厉害……”旁听席上传来部分市民的赞许声。

  否认组织领导黑社会,否认养打手

  “我肯定有意见撒!”当审判长询问黎强对指控的事实有无意见时,黎强立马说道。他说,公诉人指控他的九项罪名,他都记不太清楚。在这九项罪名中,只有非法经营罪和隐匿会计凭证罪基本符合事实。

  法官提醒黎强可以看起诉书,他这才将起诉书摊开在面前的小凳子上,逐一提出异议。

  “第一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纯粹不是事实。”黎强称,他从1994年起就与黎萍、何永红等人在一起搞运输,而本案其他被告则是2000年以后才招聘的。他说,他并没有像指控的那样养打手。

  公诉机关指控黎强靠暴力威胁手段在重庆客运市场占据强势地位,黎强也坚决否认。“2004年前只有几十台车,2006年也只占4%的份额,怎么叫占据强势地位呢?”黎强连连叫屈,按照重庆市的一项规定,在2010年之前,少于100台车的企业将退出市场。他称渝强公司只是一家民营企业,斗不过国有企业,“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才收购了8到9家民营公交公司。

  否认聚众闹事:“公交公司先上访,恶人先告状”

  起诉书指控,黎强的公司总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并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事件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

  其中一起事例发生在2000年9月底10月初。2000年9月30日上午,渝强公司擅自开通了鱼洞至沙坪坝线路(简称“鱼沙线”),投入20辆车运营,引起公交公司不满并与之发生纠纷。同日中午,黎强召集手下商议对策。当日16时许,被告人来有刚等人到重庆市巴南区试车道将公交公司327、310等线路的数辆路过客车强行拦下,并将轮胎的气放了,造成过往车辆被堵两个小时,省道渝合公路交通大瘫痪,至晚上20时许才恢复。起诉书据此认为黎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2000年10月5日,为使公司擅自开通营运的车辆获得营运资格,黎强召集手下开会,策划了一起群体上访。他要求手下带人去重庆市人民政府上访,将事情闹大后,迫使政府出面解决其全部营运手续。

  10月6日上午,其手下分乘2辆渝强公司客车,到重庆市政府集体上访。上访期间,上访人员打出横幅,高呼口号。同年年底,经有关部门协调,渝强公司最终获得了鱼沙线11辆营运车辆的指标,而公交公司只获得了9辆营运车辆的指标。据此,检方指控黎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这部分事实,黎强称,渝强公司开通的鱼沙线是有批文的,只是没有营运证。“民营公司抢的是时间,所以我们办了营运证的代理证,就上路了。当时我带着20个司机和60名售票员,还是我开的第一趟车。”

  但是,黎强说没过几天,公交公司就派了许多人,“有组织”地把他们的车拦下,打烂了7台车。得到消息后,黎强说他便让公司的人撤回来。“我们很着急,欲哭无泪,光天化日之下车子被他们打烂了,我们就在一起商量,打不赢他们,咬都要咬他们。”于是,黎强公司的人才去把公交公司的车胎气给放了。

  黎强称,他们只是去拦车放气,并没有砸车,而且他们的做法并没有导致塞车,更没有造成渝合公路大瘫痪。他反问:“巴南区和渝合高速不知道有多远,怎么会扯到一起去了?”

  至于2000年10月6日的上访,黎强称,公交公司比他们还早去上访。

  “他们打烂了我们的车,还先上访,恶人先告状。”

  “政府的门开着,也允许人民去反映情况撒!”

  “他们可以去,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去?”

  黎强说,当时,渝强公司的人上访时坐的两辆车正是被公交公司砸烂的车,“是开过去当证据的”。

  属下称黎强事前不知道出租车罢运事件

  对于涉嫌策划2008年11月3日出租车罢运一事,黎强也予以否认。他说,10月28日他到北京去开会。11月1日晚上才回到公司,11月2日回江北休息了一天,对何永红在公司开会传达的事情,丝毫不知。

  黎强的说法与何永红的基本吻合。何永红说,2008年11月2日,重庆市出租车协会等单位召集全市各出租车公司开会,传达11月3日重庆将会发生出租车停运,并对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打砸的消息。会议要求这些公司不要停运。何永红说,由于黎强出差在外,会议是他去开的,黎强并不知情。当晚,他回到公司传达了会议要求。第二天,他们公司营运的10多辆出粗车还被打砸坏了,这部分损失也是公司自己负的。

  质问公诉人“你这是什么逻辑”

  庭审中,公诉人对黎强的询问碰上了黎强的“太极拳”。

  当公诉人问黎强的亲弟弟黎德明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是否负责时,黎强模棱两可近乎抬杠地回答:“有时是,有时不是。对他有利就是,对他不利就不是。”公诉人又问,公司的决策谁定。黎强称,公司所有的决策都是领导层集体研究,举手投票表决。“什么事都集体研究吗?”“大事才集体研究,吃个饭就不用了!”黎强的回答引发笑场。

  当公诉人问及创建“共创公司”时,黎强称,“那是我们从国有企业那里学来的,公交公司、公运公司等他们都联合起来了。”但他否认自己是召集人。公诉人质问黎强,难道会议纪要上写着“别的公司不按规定停车,你们就可以去拦车”时,黎强立即反问:“你这是什么逻辑啊?”公诉人显然被激怒了,他提高声调反问:“你这是什么逻辑?”黎强回答:“我没有逻辑。”旁听人员又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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