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柒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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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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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者认为,对“有偿家教”立法可执行空间小
熊丙奇:如果是一纸空文,不如不立法
  教师业余时间无法监管

  星期柒新闻周刊:对“有偿家教”的不同规定,你怎么看?

  熊丙奇:对“有偿家教”治理,立法是没意义的。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是没有依据的,《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都查不到相关表述。《公务员法》中倒是有不得兼职的表述,但现在我国教师的身份并不是公务员。法律拿家教说事,本身说明现在的学校管理与教师管理出现严重困境。

  星期柒新闻周刊:如果立法成真,对缓解矛盾是否有作用?

  熊丙奇:立法后,执行成本极大,可以说基本无法执行。首先是有偿与无偿界定很难,教师业余时间无法监管。如进行监管,成本大成效小。如果这位教师做家教不是大规模的,而是摆上四方桌,门一关怎么查?交没交钱只要家长不承认就没法界定。现在家长千方百计找老师补课,自然不会对外说给钱。政府没必要将“有偿家教”相关规定立法,损失了立法的权威性。如果是一纸空文,不如不立法。

  教育管理制度出了问题

  星期柒新闻周刊:根源在哪?

  熊丙奇:根源不在有偿家教,而是教育管理制度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教师分散精力,在课堂教学中偷工减料,根在教学管理不严格。如果学校严格按照教学质量标准评价教师教学,那么,不投入、偷工减料很难发生。一旦发生,教师将会由于教学质量不合格而受到学校相应校规惩罚。

  不抓教学质量管理,却去管理教师课余时间,是难以让教师重视课堂教学的。即便不搞家教,教师也可能不投入、偷工减料。事实上,教师的课余时间,学校想管却怎么也管不了。而且,从法律角度讲,教师有支配休息时间的权利。

  升学方式不改,家教无法根治

  星期柒新闻周刊:该如何解决?

  熊丙奇:对教师来说,“有偿家教”与教师收入低有直接关系。义务教育如果纳入公务员管理,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如日本、韩国都是如此。而法国义务教育阶段, 教师收入由中央财政统一拨款,确保了不会因地域差异而相差太大。当教师真正作为“教育公务员”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时,还有多少教师会为稻粱谋?有人将教师类比公务员,认为教师同样不能兼职。问题是,现在教师不是“教育公务员”。

  第二点是学校管理问题。中小学应实行校本(学校本体)管理,用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来规范监督教师行为。上课认不认真,学校应严格管理,违反规定就应处罚。

  第三点是考试制度改革。整个亚洲补课问题严重,因为都以分数评价人才。现在亚洲其他国家对升学制度进行了改革,我们也在改,但步伐太慢。在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升学选拔体系下,才会出现各种补课班,将学生打造成应试高手。过去十余年,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在与补课班较劲,可升学方式不改,家教补课情况就不能根治。因为老百姓有旺盛的补课需求,表面上学校不补课了,但负担没减轻,甚至更累。

  解决这三方面缺一不可,仅靠办一两件实事就想绕过办学体制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禁令在现实环境下,无法改变应试教育的现状。快报记者 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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