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发端于网络并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河北容城“艾滋女”事件,至10月23日终于尘埃落定:原来是闹剧一场。此时,有关的反思已经展开。网络在这个事件的传播当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如何规范网络伦理?……为此,星期柒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他认为,我们的社会不是无菌环境,河北“艾滋女”事件虽然是一件坏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网民的素养会通过一桩桩类似事情得到提升。
网络自律也会自我升级
星期柒新闻周刊:“艾滋病”、“妓女”、“强奸”、“艳照”夹杂着这些元素的一篇博文最近在互联网上迅速蹿红,并制造了一个全民话题,您怎么看这一事件?这里面折射出社会怎样的一种心态?
喻国明:这个事件其实让我们的老百姓逐渐认识到,在网络上看到的各种东西,不能一个劲儿去相信。对于网络,公众应该具备基本的媒介素养。
星期柒新闻周刊:类似事件一再发生,相关部门应该反思什么?
喻国明:有关部门应该少管为宜。网络有一个逐渐成长、被大家所适应并熟悉的过程,网民也有一个文明习惯的形成过程。目前,我国网络文明还在一个建构的过程当中。有些社区里面乌烟瘴气,但是在有些社区里,比如同学网、开心网、读书网等,即使现实生活中大家并不认识,但是你进入到了这个社区,就要遵守这里的游戏规则,如果你撒野、吐口水,人家不带你玩,你也觉得无趣。我相信,当以后网络文明的规则越来越多地和人们的生活联系到一起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诸如和现实生活中一样的准则。
网站只承担有限责任
星期柒新闻周刊:现在,事实证明,河北“艾滋女”事件是一出闹剧,作为网站的运营商,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作为网民,在网络虚拟的空间里,应该如何把握好自己?
喻国明:从操作的角度讲,我们不能要求运营商对发布的每条信息都去核实,谁也做不到。只能是当某件事被有关的责任主体和权利主体要求时,网络运营商才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核实和鉴别。然后把这种有争议性的东西以某种技术性的手段来加以处理。
网站只能承担有限责任。就是说网站明知道这种信息的发布是危害社会的、是侵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不处理,就应承担责任。因此,对网站责任的认定也必须要实事求是,有可操作性。否则,提出的要求过高,谁都做不到,那么还不如将所有的论坛关闭来得省事。
作为网民,如果他发布了虚假的信息,发表了诽谤性的内容,他就要承担这个责任,比如说这次河北“艾滋女”事件,这其实和我们现实生活中是一样的。我们有现成的法律,我们的公安机关也有能力,不用费多大的劲就可以找到网络中的他。
类似事件锻炼网民提升素养
星期柒新闻周刊:为避免下一个“闫德利事件”的出现,您有什么建议?
喻国明:这种事情避免不了。虽然我们认为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就像车在路上开,每天都会压死人一样。但是,需要我们去分析,这是一个非常规的现象,还是一个概率性的现象?
如果是非常规的现象,这就需要去查明,原因是什么,从而采取措施去遏制。如果是概率性的事件,就要去分析,虽然它是一件坏事,但网民的素养会通过一件一件类似的事情得到提升。我们的社会不是无菌环境,在网络中,我们也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是雷锋。
星期柒新闻周刊:有人认为,实施网络实名制,网友的言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有了约束和自律,对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自然益处颇多,您怎么看?
喻国明:实名制对解决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用处,只能导致人们不能在网上畅所欲言,不能对某种腐败现象进行揭露。不实行实名制,如果网友发表了某种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们的公安机关也有这个能力去找到他。所谓的实名制其实质是限制了网民自由表达的权利。
快报记者 邢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