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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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识她是大学二年级的时候。那个奇妙的周末,他和往常一样去教堂做礼拜。旁边坐着一个穿淡蓝色毛衣的女孩子,牛奶色的裤子,咖啡色的小皮鞋,搭配得完美无比。当她祷告的时候,白皙的脸上泛着圣洁的光芒。他没勇气和她说话,做完礼拜后,她独自离开了。他情不自禁地摸着教堂那柔软的绒毛坐垫,留有她微微的体温,也发现了掉在地上的一个英文笔记本。
他花了一个晚上,终于联系到了她。原来她就读的大学就在他的附近,而他们的老家也挨得很近,每学期也都坐同一辆火车来上学,很有可能就像《甜蜜蜜》里一样,他们的座位也就背靠背地连在一起。
他们恋爱了,为了方便带她出去玩,他用去餐厅打工的钱买了一辆自行车,还是二手的。他们骑遍了城市的每个风景,每当他气喘吁吁地骑在回她学校的那条上坡路时,她都在后座细心地为他擦汗。当她进了校门,他落寞地推着自行车,还会下意识地摸摸自行车的后座,感觉她残留的些许温柔。
实习的那年,他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于是用两人积攒的钱买了一辆电动车,小小的,电用得很快,下了班,他就载着她,骑到三环外的农贸市场买菜,只为了可以每斤便宜三毛钱。小电驴的座位很挤,风吹得发冷,却让她更加紧紧地抱着他,相信他能为她煮出最可口的心灵鸡汤。
现在,那个在风中发抖的女孩坐在他汽车的副座上,顺利地成了他的太太。不管时间怎么变迁,生活怎么改变,他知道,在他的心中,都有一个永远属于她的暖暖的大大的专属座位,永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