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超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醉驾肇事司机有望终身禁驾
· 每日牌况
· 水电气
· 南京60岁以上老人已达99万
· 江苏成就展参观人次达61万
· 南京120件文物将亮相洛阳
· 南京清除河堤违章作物
· 庆祝重阳节社区“孝星”受表彰
· 游2线将临时绕行
· 历史上的今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0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醉驾肇事司机有望终身禁驾
  燃油助力车汽缸容积不大于30ml、车牌证有效期不超过6年、醉酒驾车造成事故将终身禁驾……日前,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据悉,该规定有望在下月通过,届时,醉酒驾车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燃油助力车将越来越少

  很多市民都喜欢骑行的助力车,很有可能因为汽缸容积超标被禁行。据悉,按照草案第十六条的规定,燃油助力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汽缸容积不大于30ml。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助力车不得在本市生产、销售。本市核发的燃油助力车牌证有效期限为6年,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计算,期满后予以注销。无牌无证以及悬挂非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据悉,目前在大街上行驶的很多燃油助力车,包括已经取得号牌的部分车辆,很多都是36ml的,超出了草案规定的标准。此外,该规定还首次对助力车牌照的有效期限做了规定,明确为6年,6年后自动注销。在现有不核发新牌的情况下,这一规定将会促使助力车保有量逐步减少,直至彻底消失。

  醉驾出事故终身禁驾

  最令人关注的,莫过于酒后驾车的相关规定了。该草案第六十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悉,按照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另外,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草案的规定,明显可以看出处罚力度的加大!”不少市民获悉该草案后,都表示赞同,认为对于酒后和醉酒驾车行为,都应该严惩。但部分市民也表示,该规定太笼统,应该具体细化,“比如,造成什么样的事故需要终身禁驾?如果是很轻微的事故,这样规定是否处罚太重?”有专家表示,法规处罚力度如果过大,也有可能会起到反作用,“比如,醉酒驾车造成事故的,为避免终身禁驾的后果,极有可能选择逃逸!”如果这样,严惩的效果也就没有了。

  快报记者 田雪亭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