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苏州郊区的王老伯六年前因房屋拆迁搬了家,老房子里的电话没人用也没销号,他自以为没使用就不用交费。不料,近日收到法院的一张支付令,要求他缴纳六年前所欠的电话费和“滞纳金”1000多元。一辈子安分守己、没进过法院门的王老伯,被突来的法院支付令,完全搅乱了生活。
怀疑:接到“追费电话”疑遇到骗子
今年9月的一天上午,居住在苏州郊区某安置房的王老伯的妻子突然接到一个苏州本地的陌生电话,一女子自称某电信部门工作人员,说王老伯6年前的一家庭座机电话已欠费1000多元,要求王老伯抓紧时间到某电信营业点缴纳欠费。
王老伯的妻子是那种欠下别人一分钱都睡觉不安稳的人,她立即把这个消息转告了丈夫王老伯。平时爱好阅读看报的王老伯笑笑说,这肯定又是一个诈骗电话。
直到前几天,王老伯收到了一封快递,拆开一看是一张法院的支付令,一辈子都没和法院打过交道的王老伯这才紧张起来,细看法院支付令,上面写着王老伯因使用某固定电话欠费而被电信部门申请执行。王老伯这才记起这固定电话号码确实是自己在1997年住在市区一房屋时申请安装的,2003年该房子拆迁时,这部电话也就停止使用,自己随即在新安置的家里新装了一部固定电话,原来的家用固定电话也一直没去过问。当时,王老伯的妻子提醒他办理销号,王老伯认为电话又没欠费,电话没钱的时候自然就会停机,也就没有去办理销号。
气愤:为何几年中从未收到欠费通知
接到法院支付令的王老伯立即赶往电信网点查询,才得知搬家后因该电话号码没及时办理销号手续,该号码还有几个月在交座机费,所欠的座机费加上几年来的因欠费所形成的滞纳金,几年下来就达上千元。但王老伯有一个问题一直想不通,因为自己家要拆迁,没有办理停机销号,是自己的过错,但既然电信没有给我停机销号,一直处于欠费状态,为什么从2003年直到2009年长达六年的时间没来通知我?
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吴香柱律师指出,由于王老伯本人的疏忽,未办理停机销号手续,导致欠费的发生及扩大,应该说,要承担主要责任。而电信部门于6年后才向王老伯主张权利,除非电信部门能举证在王老伯欠费期间曾对王老伯催缴过,否则就过了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
陈小武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