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实施已半月有余,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新启用的车险条款在原有条款基础上进行了一定修改,包括理赔时限确定、拒赔须下发拒赔通知书等。但业界期待很高的取消“高投低保”却并非一帆风顺。
[记者调查]
旧车保费仍按新车算
记者昨天以续保的名义咨询了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多家财险公司,发现基本上旧车投保车损险时,都要按市场上新车价格投保,如客户坚持要按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一些公司表示也可以,但在理赔时要按比例赔付,不能全赔。
人保财险公司一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假如客户的车已开了两年,续保时保险公司会将汽车型号输入电脑,那么电脑系统就会自动跳出一个当下的市场新车价,然后按这一价格进行投保。“但现在我的车已不值这个钱了呀,按市场新车价投保不是亏了么?”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户要保低一点,也可以,举个例子,假如这款车的市场价为10万,但车折旧后实际价值为8万元,如果客户按8万元投保,那么今后出险,保险公司赔偿也只能打8折,1000元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赔800,剩下的200元要自己支付。
一位车主表示,如果按照市场价投保后,车子部分损失,换零配件保险公司可以按市场全新价格全部赔偿,但是如果全损,那么保险公司赔偿却只按实际价格不按新车价格赔偿,这对客户是不公平的,属于“高保低赔”。
[算笔细账]
折旧后投保能省多少
那么按市场价和折旧后的实际价投保,对于车主来说,保费究竟能节省多少呢?
根据《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车损险保险金额以往基本都是按新车购置价(含购置税)来确定,而新条款中明确更改为按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或按实际价值协商。“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后的价格。这也意味着,车主在首年投保之后,今后所缴的保费将根据车辆的折旧价格而确定,保费将会有一定下调空间。
据草拟的车损险新条款来看,“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计折旧。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一旦实施新条款,保户受益有多大?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如按每辆车平均4至5年的车龄来算,每年折旧率应为7.2%,那累计保费大致能降低30%,但算到每年影响并不大。
“实际上现在汽车在不停降价,所以保险公司参考的市场价本身也在不断往下调,按10万保、8万保,可能保费只相差100多块,但理赔时如按比例赔付,保户就要吃亏了。”
[业内人士]
“一刀切”政策不合理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昨日介绍说,从去年4月份开始,江苏省各家保险公司车损险保险金额参考标准都统一了,都是进“车价库”查询实时市场价来确定保险金额,“为什么都按市场价来确定保险金额呢?因为虽说是旧车出险,但保险公司更换的配件却是新的。因此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车型的最新市面价格来确定保费基础价格,这是相对公平的。而且现在汽车市场的现状是汽车便宜、配件贵。”
这位人士表示,如果客户按照实际价值或按实际价值协商的方式确定车损险金额,那么这叫不足额投保。所以在理赔时肯定也会受到影响。
举个例子,如原价20万元的车折旧后只有10万元。若按10万元投保后,该车发生碰撞要修理,新的零件市场价需要5000元,但因为车主投保只按新车价一半的比例投保,那么保险公司按理也只赔偿2500元。“因此,不足额投保,车主理赔时肯定受影响。这样就会引起大量投诉,因此才统一了以市场价投保。”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标准的修改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如何实施还需要听取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专家的意见。不管怎样,“一刀切”政策怎么切都不合理。
快报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