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州》从常州市物价局获悉,今起常州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均须执行。
近期,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分别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和省增补剂型规格价格,国家公布的296种药品共有2349个规格,经省增补后增加到了2937个,具体品种和价格详见常州市物价局网站,网址: http://www.czwjj.gov.cn。新公布的最高零售指导价格于今天起下达各单位正式执行,各类医院、社会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布价格。
与现行规定价格相比,本次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中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本次国家、省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其中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对原来实行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和特殊规定的药品,如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要执行此次公布的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据物价部门介绍,常州市涉及本次公布的基本药物药品约占50%左右,经营单位之一常州二院涉及200多个品规,其中调价品规涉及50个;常州药业涉及品规49个,其中上调10个,下调15个。通知还规定,各经营单位不得自行定价销售未列剂型、规格基本药物,如需增补一律上报市物价局转报省物价局审定,并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为确保本次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的全面执行,常州市物价部门将于下周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经营单位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常价宣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