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为逼女孩卖淫 男子可乐里放春药
· 不偷物品 只“找”现金
· 一只母鸡三只脚
· 一辆面包陷坑里
· 主人在家 “女贼”进屋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0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不偷物品 只“找”现金
  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他们身手敏捷,沿着大楼外墙广告牌从5楼爬到7楼,他们的原则是,不撬保险柜,不拎笔记本,只翻箱倒柜找现金。昨天凌晨,鼓楼区上海路五台商务中心就遭遇这样的贼,三家公司被盗,损失数千元。

  昨天上午,在鼓楼区商务大楼上班的蔡女士打开办公室的门发现,办公室被人翻得乱糟糟的,所有抽屉和柜子的门都被人打开。“我一看就知道被盗了。”蔡女士赶紧检查,还好保险柜还呆得好好的,笔记本电脑也安然无恙。

  蔡女士发现,同事未上锁的抽屉和柜子都被翻动过。“值钱的物品都没带走,可抽屉和柜子里的现金全部被拿走了,连一个钢镚儿都没放过,虽然不多,但所有人的加起来,也有数百元。”蔡女士说,前天下班后,办公室的门是锁得好好的,她怀疑窃贼是顺着广告牌爬上来,从窗户入室的。后来她仔细一看,靠着广告牌一角的窗户果真开着,窗户上留有脚印。

  民警赶到现场后,得知该商务楼五到七楼都被小偷光临,而且被盗的房间均是靠近大楼西南角广告牌位置的房间。“每层都只偷了靠近广告牌的房间,都是从窗户入室的。”六楼一公司的员工称,广告牌从五楼开始一直到楼顶,而商务楼楼顶一般人上不去,小偷只能是从附近居民房爬到五楼广告牌上,然后再沿着广告牌爬上来盗窃的。

  所幸的是,此次三家被盗公司损失均不是很大。警方初步断定,小偷可能不止一人,确实是沿着广告牌爬楼入室盗窃的,而且身手敏捷。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

  (一女士报料奖5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