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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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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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大巴站外揽客3个小时才出发
乘客忍无可忍愤而投诉,车主被罚款2000元,乘客想讨说法至今仍没下文
  早上7时20分发车的江宁至宿迁长途大巴,出站后四处揽客,51座的车实载78人,到上午10时25分,才驶至长江大桥。直到下午2时10分,才到宿迁。最先上车的陈先生向南京市客管处投诉后,车主被罚款2000元。但耽误了行程的陈先生想讨个说法就不那么容易了,他一连4次到江宁区客运管理部门,至今未得到一分钱补偿。

  载着一名乘客大巴开出站

  8月25日早上6时55分,陈先生来到江宁客运站,购买了一张到宿迁的车票,上了牌照为苏N05859的长途大巴。7时20分,大巴准时出发。车上只有他一名乘客,陈先生想,“可能路上要停车带客,否则拉我一个人连油费也不够呀。”但令他万万没料到的是,大巴会在江宁与南京城转悠3个多小时,拉上了77名乘客。

  这辆车先在天印大道、文靖路、双龙大街转,车子缓缓行进,售票员头伸出窗户,不停招徕乘客,“到泗洪、宿迁。”车子走走停停,不断有乘客上车。然后,大巴向西驶上宁南大道,又进入城西干道。不仅速度慢,在集庆门、水西门、汉中门等处还多次停车,招呼乘客。到了四平路广场,车主接到一个电话,说中央门有20人要到宿迁。车子又拐去带上这批乘客。

  刚开始,陈先生还能理解,考虑运营成本,路上带点客也合乎常情。但绕来绕去,折腾许久还没上路,他急了。他要到宿迁请客户吃午饭,谈下阶段的合作,饭店包间都订好了。这样磨蹭肯定要迟到,就催车主说:“师傅,座位坐满就行了,快走吧。”车主却回答:“这车又不是你家的,要你管吗?”一句话呛得陈先生哑了口,他取出手机,将超员和站外带客以及后面高速路上违规停车下客等场面,一一拍摄下来,并做了视频。“太不像话,我回去就投诉他们。”

  证据确凿客管处严格执法

  下午2时10分,大巴到了宿迁,陈先生早取消了中午的饭局。他当即向南京市客管处96520投诉热线反映此事,并按要求把照片和车票传真了过去。9月17日,客管处打来电话:“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已指令江宁客管部门给予车主最高限度的罚款2000元。具体处理结果江宁客管部门会打电话告诉你。”

  陈先生颇感欣慰,南京市客管处严格执法,真为群众办实事。但他没想到为误时讨个说法却十分艰难。他向记者描述:“客管处在电话里说,江宁客管部门将对我退一赔一,即退回购票款73元,并赔偿我73元。放下客管处电话,20分钟后,江宁客管部门一位姓易的先生就打来电话,说我随时都可以拿车票到江宁客管部门去领取146元。”

  9月24日,陈先生去拿钱,不巧易先生不在,工作人员称不方便电话联系,让他过几天再来。9月30日,陈先生又去,易先生说太忙,国庆节后再办。10月13日,陈先生又一次去,碰上易先生开会,没时间接待。10月19日,陈先生第4次去,易先生这回让他找江宁客运站。陈先生转身去客运站,一位杨姓站长却不愿给钱,理由是,“只要你有座位,只要把你送到目的地,车站就没有赔偿的义务。站外带客误点是常事,如果都像你这样索赔,车站还赔不起呢。哪个答应你赔偿,你找谁去。”

  昨天上午,记者与陈先生来到江宁客运站,杨姓站长振振有词:“怎么可能由我们出面赔偿?噢,罚车主2000元由客管部门操作,赔偿乘客却交给我们了,道理上说不过去呀。”

  客管处:不是退赔是奖励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到南京市客管处,一位陈姓女士说:“对因站外带客给乘客带来的损失,目前法律尚无如何赔偿的规定。退一赔一是陈先生自己提出来的,从未有过先例。出于人性化考虑,可以给陈先生适当的微小补偿。”

  下午5时许,陈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陈先生积极监督客运市场,为建立正常秩序做了贡献,应该得到奖励。经过商量,江宁客管部门同意给他一定的奖励,但不是退一赔一。”随后,陈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江宁客管部门的易先生说奖励的事要与领导商量后才能定。”

  “退一赔一也好,奖励也好,这钱我都捐给快报钟晓敏工作室。其实,我这样较真不是为了钱,我是看不惯客运行业的不良风气,希望市民出行更方便。”陈先生说。

  快报记者 赵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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