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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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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皇后”的顺风车
  “跳水皇后”郭晶晶卖房后产生的“涟漪”恐怕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9月中旬,郭晶晶以450万的价格将位于崇文区东花市本家润园小区内的一套三居室在房产中介放出,第二天就有人付全款成交,郭晶晶净赚超过150万。

  日前,记者从超级经纪人、我爱我家等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到,在周边社区的二手房价最近都没动静的情况下,本家润园目前的二手房价格区间在2.6万—3万/平方米,而在两个月前,这里的房价还在2.3万/平方米左右浮动。某房地产经纪代理人告诉记者,自从郭晶晶的房子高价转手后,现在本家润园的二手房也“自抬”身价,每平方米涨了至少3000元,有的甚至每平方米高达4万。“同在一个小区,房子户型都一样,她(郭晶晶)能卖450万,我家也差不多。”记者通过“超级经纪人”联系到一位姓刘的卖主,他给自己的房子开出了每平方米2.9万的价格。

  明星就是明星,名人就是名人,潜在的商业价值无所不在,连卖房也能够比普通人超值,还不是小小的溢价。看到这种情形,小区其他业主就跟着眼红了,房价攀比情有可原!

  不错,以常理看,同样一个小区同样一套房子应该价格相当,可是这些想搭名人顺风车的业主就没有想到自己不是明星和名人,跟风涨价人家买主会买账吗?显然只要有点头脑的人都会明白郭晶晶卖房多出来的150万,那是她个人对中国体育以及其他事业的杰出贡献所转移过来的一部分价值,作为普通人根本不具有其相应的溢价来源,并且郭晶晶卖了一套房,那是她个人的事情,和小区以及小区其他人无多大关系。

  事实上,搭名人顺风车不仅有名人本人愿意不愿意的问题:果真本家润园业主在这件事上得了郭晶晶的利那也叫不当得利,根据相关法理精神是要向郭晶晶交“个人所得税”的,而且还有名人的顺风车是否承受得了的问题:明星个人魅力再大也很有限,如果郭晶晶真的有这么大的能耐,简单卖一个房便能够抬高和保持一个小区的所有房价,干脆全国每个开发商都送郭晶晶一套房子好了,反正以区区几百万赚他个数十亿可谓一本万利。——鲁国平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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