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郭智和 邹正俊 记者 田雪亭)某厂职工季某怎么也没有想到,由于所骑助力车加大了动力,以致出了车祸后,要按机动车的赔偿标准来赔款。
今年8月9日晨,季某骑上助力车,从城南的璇子巷出来,驶上中山南路,赶往南郊的工厂上班。中山南路与璇子巷相交的是个“丁”字路口,道路中央设隔离护栏,车从璇子巷出来,只能沿着中山南路向北行驶。季某要往南骑行,按说应先向北前行约500米,到了新桥路口再掉头向南。可他想抄近路,便在中山南路的由南往北方向慢车道上逆向骑行,因见慢车道上车多拥挤,为图快又越过慢车道,贴着隔离快慢车道的护栏,在快车道的右侧逆向骑行。季某逆向骑行10多米后,见前面没车驶来,就骑车斜穿马路。前方近10米远处因有条斑马线,故中心护栏留有缺口并设站桩,可让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中山南路由南往北方向有3股快车道,季某刚行至中间一股车道,突然看见有辆助力车正朝着自己快速驶来。他此时已无处避让,对方的助力车随即撞上他的车子后轮,双双摔倒在地。被撞的对方吴某是个小伙子,当时是去位于城北的单位。可能也是嫌慢车道车多,便骑上了快车道。12天后,小伙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季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违法上快车道骑车的吴某负次要责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原本也应由双方按责任分摊,可实际上,季某承担了全部费用。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季某嫌助力车上坡吃力,找修理铺花钱扩大了缸径,使得助力车的气缸工作容积由36毫升增至69.7毫升,达到了摩托车的标准。既然已属于机动车,季某就得按机动车肇事的标准赔偿。因此,季某需赔付死者家属1万元医疗费、10万元死亡补偿金。另外,季某因对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