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违规作业
民工触电尸悬半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0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搭脚手架防意外,拆脚手架出意外
违规作业民工触电尸悬半空
  “太惨了!”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下关郭家山路一建筑工地上,三名民工在拆除脚手架时,两人不慎被1万伏的高压电击中,当场导致一死一伤。死者左脚卡在电线杆上,在十几米高空倒挂近两个小时后,才被供电部门工人和消防队员用安全绳吊回到地面。据了解,该工地在相关施工过程中涉嫌违规。

  死者倒挂在脚手架上,两个小时后才被吊下来

  脚手架上两工人遭电击

  事故发生在郭家山路和幕府西路路口的一处经济适用房建筑工地。这处工地快竣工了,有的楼房脚手架已经拆除了一半。在工地南部靠近路边,死者倒悬在一组脚手架中间,左脚挂在电线杆的铁架上。记者注意到,这组竹子搭建的脚手架围住的并非楼房,而是这根高压电线杆,并沿着七八根电线向南北延伸。一名工人告诉记者,“这个脚手架建了就是保护高压线的。”原来,这组高压电线刚好从工地上空穿过,并且距离最近的楼房只有几米远。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特意用竹子搭起脚手架,将高压电线围了起来。眼下工地已大体竣工,这组脚手架也要拆除。昨天上午9点多,三名民工被派上脚手架开始拆除。随着“啊”的一声惨叫,46岁的安徽籍工人王某被电倒在电线杆的铁架上,另一名40多岁的工人被电击坠落在地,左手小臂、右腿小腿和臀部受伤。

  “他们离高压电线太近了,可能是被高压电‘吸’住了。”一位知情人称。

  死者两小时后被吊回地面

  工地方面报警后,伤者迅速被送到医院,没有受伤的工人则被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一辆消防车赶到现场,但由于高压线仍带电,一时无法攀上脚手架放下尸体。警方随即和供电部门进行联系。现场围观者越来越多,并议论纷纷,“明知道高压线危险,为什么还让工人上去干活?这不是不把工人的命当命吗?”

  随后,一辆电力工程车赶到现场,该高压线临时断电,下关幕府西路沿线因此停电。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开始和消防、公安等商量如何将死者放回地面。上午11点左右,一位供电局的电工爬上了脚手架,先用绳子和木棍在尸体周围搭建了几个支点方便落脚,随后检查了周围线路,确保不再带电。20分钟后,一位消防战士也爬上了脚手架,两人试图用安全带从腰部把尸体固定住,但由于尸体悬挂处与他们有一定距离,第一次尝试没有成功。消防战士又从另外一个方向爬上,然后电工先将安全带从一边绕过尸体,消防战士在另一边接住,上午11点半,两人终于把尸体固定住,慢慢将死者运到地面。

  尸体“运”下来后,下关幕府西路沿线已停电一两个小时,很快恢复供电。

  供电部门:违规作业所致

  对于昨天的伤亡事故,南京市供电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这是施工单位擅自临近带电线路作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所造成的。

  出事的脚手架是专门为保护高压线路所搭设的,因为工地一旦损坏高压线路就要赔偿。可是该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均未事先和供电部门沟通。“按照我们电力施工的作业要求,必须做到两点,首先应当有书面的风险防范方案,其次施工时必须有工人专门负责在线下观察,随时负责提醒作业工人不得靠近电线70厘米以内。”供电部门如是说。

  可是从现场来看,该脚手架搭得较密,搭的时候就已经违反了“不得靠近高压线70厘米”的安全距离要求,拆的时候很危险。电力部门表示:这种情况,施工单位也完全可以和供电部门沟通一下,选择线路的固定检修日,趁线路断电时来拆除就可以避免惨剧。

  南京市供电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工地野蛮施工挖断电线、触电等事故时有发生。该公司每年都采用向吊车驾驶员发短信、派人到工地发安全提示等方式提醒工地注意安全。“其实高压电线危险谁都知道,可是工地具体落实时真正谨慎起来的并不多。”

  至于工人是被“吸”上了高压电线还是自行触碰高压电线,事故具体情况还有待安监部门调查作出结论。南京市供电部门昨天再次通过媒体提醒:各施工单位注意安全防范,与电有关的如果具体防范方法不清楚可多查查相关规定,也可向电力部门咨询。

  (孔先生报料奖80元,朱先生视频费80元,若想了解现场情况,欢迎登录http://tv.dsqq.cn,观看快报视频新闻)

  快报记者 常毅 孙洁

  实习生 季铖 文/摄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