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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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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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女一刀剁下自己左手
被送医院后拒绝接肢:活不了多久了,接手还有什么意义
  快报讯(实习生 季铖 记者 常毅)癌症晚期、离婚、失业,这一系列的不幸都降临在了她一个人的身上。昨天上午,46岁的市民张女士最终经不住生活的重压,拿起菜刀砍断了自己的左手,想早点结束自己的生命。邻居及时发现把她送到了医院,但已经对生活完全失去希望的张女士决定放弃接肢手术,只让医生做了伤口包扎。

  “我以为砍断手就能死掉了。”躺在市第一医院31病区病床上,张女士的左手腕处裹着厚厚的绷带,她的左手已经没了。提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张女士激动地挥着满是凝固血迹的右手说,“我就是不想活了,就是想死。”张女士自称住在梅山,以前做过裁缝,但自两年年患上肺癌后,就没了工作。“老公嫌弃我没工作,不要我了,我们离婚了,女儿22岁了,嫁到上海去了,就我一个人孤苦伶仃。”张女士还有一个老母亲在扬州老家,但也很少联系。社区为张女士申请了低保,每个月几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是她唯一的经济来源。“女儿结婚后的一点积蓄全都给我看病看掉了,花了几万了,现在是晚期,看不好了。”张女士觉得生活完全没有了希望,决定自杀。

  昨天下午,她从厨房拿来菜刀,坐在一楼家中的客厅里,朝着自己的左手腕狠狠砍了下去,当即鲜血四溅,左手掉在地上。“砍完了,我就打开大门,躺在客厅里等死,后来就昏过去了。”经过门口的邻居发现张女士倒在血泊中,赶紧把她送到了梅山医院,随后又转到市第一医院。经医生紧急处理,救回了张女士的命。接下来要做接肢手术,必须要家属签字。但张女士非常坚决地说:“我肯定不把手接回去了,就帮我把伤口包扎一下就行。”她不停重复着说,自己已是癌症晚期,活不了多久了,接上手也没什么意义。“再说,我哪有钱做这个手术。”

  医生惋惜地说,6-8小时内,张女士的手可以重新接活,可到现在也联系不上她的家属,而没有家属签字,医院不能进行手术。“我自己做主了,帮我把伤口包扎起来就行,我不做手术。”面对医生的犯难,张女士再次重复了自己的选择,并称自己可以签字。无奈之下,医生只能先对伤口进行初步手术,处理断骨和血管等,并一再叮嘱张女士。“如果要重新接活左手,最迟8个小时内,一定要告诉我们,否则想接都来不及了。”随后,张女士被推进清创室进行伤口包扎。张女士躺在床上,嘴里还在嘟囔着,“肯定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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