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贵”难题有望显著改善。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从10月22日起全省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同时,江苏还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目录增补了一批剂型规格。连同国家公布的以及省里增补的,这次总共涉及近300种药品、数千个剂型规格。此外,江苏省的基本药物目录也将于近期公布。
45%的品种降价
“医改跟我们老百姓究竟有什么关系?”这是今年医改实施后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随着基本药物目录的推出,问题的答案将逐渐明朗。根据要求,2011年以前基本药物必须在基层医院得到“百分之百”的使用,大医院也必须按一定比例使用。这将确保老百姓真正能买到价格相对便宜、合理的药品。
例如,10月22日即将推行新价格的这批基本药物,与现行价格相比,阿莫西林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约12%;有49%的药品价格未作调整;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从公示的价格表中不难看出,这类降价的药物大多集中在化学药品类别,比如诺氟沙星,100mg×20粒的胶囊剂最高限价从3.9元降到了3元;常用的阿莫西林,125mg×12粒的胶囊剂从2.6元降到了2.2元;胃药法莫替丁,20mg×30粒从最高限价18元降到了8.6元,等等。
也有少数药品价格上调,而调整的原因也主要是原来的价格比较低廉,甚至因此遭到医院“弃用”。据悉,这部分药品占公布目录的6%。比如牛黄解毒片,36片装的从3.2元提高到了3.3元,60片装的从5.2元提高到了5.3元。而相当一部分常用药品,例如护肝片等中成药、布洛芬等化学药品价格基本未动。
目录内药品按15%比例作价
由于统计所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有些药品的剂型规格没能纳入,一些降价品种可能会因此出现同一种药品,小包装的价格反而比大包装还要贵的情况,所以省物价局围绕目录进行了增补,这批增补的剂型规格必须同时执行新价格。
省物价局要求,所公布的近300种数千个剂型规格的药品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价格均不得超过公示表中所列价格。各剂型规格的药品,自执行之日起,药品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其中还有一些品种标注了执行临时价格,这部分药品的零售指导价格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结束后将重新核定价格。按最小计量单位公布零售价格的药品,同剂型其他包装数量规格品,按公布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包装数量计算价格。
如果增补过后还是有“漏网”的呢?省物价局规定,出现此现象的同种药品其他剂型或规格品自10月22日起一律停止执行,该局将在汇总后及时公布审核后的最高零售价。
同一种药品价格可能不同
“同样是阿司匹林,同样是100片一盒,为什么价格相差这么大?”对这一类现象,国家及省有关部门也一并作出了解释。
在国家最高零售价以内,不同企业的不同药品会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这是正常的。这次公布的零售指导价格均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依据的是社会平均成本。但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与产品品牌、质量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企业的实际交易价格也各不相同。这一价格空间的适度存在,有利于鼓励企业生产出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患者负担。为了确保最高零售价的科学合理,相关部门也会根据社会平均成本的变化,适时调整政府指导价水平。
江苏的基本药物目录将报批
在10月22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江苏还将在近期推出本省级的基本药物目录。根据江苏省的医改方案,今年内30%的基层医疗机构都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此后比例逐年增加直到100%。为了扩大优惠范围,江苏将在国家目录基础上调整增加一部分药品。此前,江苏省基本药物目录草案已经拿出并在征求意见。但是目录的正式出台启动,必须在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并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近期,江苏还将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将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