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李某,于2009年1月盗窃作案3次,盗窃电脑等物品,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8360余元。近日,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在将李某提起公诉时并依法通知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
当李某的父亲看着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端详了好半天,竟认不出儿子,李某也不认识法定代理人席上的“陌生人”。父子不相识,这一幕让所有庭审人员都觉得不可思议!
原来,因李某的出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在出生后就被放在姑姑家抚养。自李某4岁后,其父忙于在外打工赚钱,竟然在十余年间从未去看过李某一次。
望着泪流满面的父亲,李某怨恨地不肯与父亲说一句话;面对即将度过两年牢狱的孩子,李父自责地对孩子说不出一句话。
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犯罪,有时候不仅仅是未成年人自身原因,社会、家庭、学校都有责任,其中家长在对孩子的教育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愿此案能警醒更多父母,在孩子最具可塑性的这个阶段,一定要负好教育的责任,如果孩子因此误入歧途,到时候真的是追悔莫及!武宣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