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7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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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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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触电身亡 家属获赔50万
  酒店装修发生意外,农民工搭建钢结构平台时不幸触电身亡。《生活常州》昨日从常州天宁区司法局获悉,经天宁街道调处中心调解,死者家属获赔50万元。

  耿某,灌云来常州打工人员,家中有父亲、母亲、妻子和8岁大的儿子,全家生计全靠耿某打工的收入维持。今年9月13日,耿某在常州一家酒店1-2层搭建钢结构平台时不幸触电,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施工方及时通知了死者家属,次日凌晨死者父母、妻子等人赶到常州,要求该酒店赔偿他们55万元,但酒店方面认为他们和死者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不愿意赔偿。

  在得知情况后,常州天宁街道调处中心副主任魏涛和派出所民警一起赶赴现场。问题的焦点是何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天宁街道调处中心首先要求安监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鉴定,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经鉴定,事故原因是因耿某操作不当,使用带有安全隐患的电焊机作业,造成触电死亡,应由耿某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方因为在现场管理施工中存在管理混乱,安全不到位等因素,应负管理主要责任。

  天宁街道调处中心随后对耿某和施工方、建设方的法律关系进行调查。经查明,这家酒店和无锡一家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无锡这家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寇某,寇某临时雇佣了耿某进行现场施工。寇某和耿某系雇佣关系,寇某的行为应属无锡这家公司行为,所以寇某和无锡这家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酒店提供的现场施工条件存在隐患,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三天三夜连续的调解疏导,终于打动了争议双方,9月16日凌晨,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承诺书,责任方承诺:寇某、无锡×公司、酒店支付死者工程余款、死亡赔偿金、小孩抚养费、父母赡养费等各类费用50万元。死者亲属方表示,同意该赔偿数额。9月17日,天宁街道调处中心制作了调解书。随后,赔偿款项全部履行到位。

  万建红 童家松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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