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与拖拉机碰撞导致拖拉机驾驶员右腿截肢,伤者家属索赔35万元未果。《生活常州》昨日从常州武进前黄镇司法所获悉,经该所调解,南京铁路公安处目前已支付伤者6800元医疗费,另外一次性经济补偿5万元。
今年7月24日11时32分,42853次货物列车以正常速度运行至新长线武进站至宜兴北站区间谭庄无人看守道口时,与谭庄村民沈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拖拉机翻身,沈某受伤,后送至武进医院救治,右腿截肢。
这起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南京铁路公安处召集铁路相关单位组成事故处理组,来到谭庄村委,与沈某亲属代表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常州武进前黄镇司法所代表地方政府介入调处。
8月13日至14日,在谭庄村委会议室,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按一般公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方法,伤者亲属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数额;而按照铁路事故交通法,对于责任和赔偿有很严格的规定,铁道部门认为这起事故的责任在于伤者本人,铁道部门无需承担责任,因此只肯承担医药费,另外作出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数额也只在一到两万元之间。但伤者家属根本无法接受这个标准。
经过司法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铁路事故处理组人员表示,愿意承担伤者所有的抢救费、医药费等医院费用,另外一次性经济补偿5万元。最后,伤者获赔56800元。
顾孟琴 童家松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