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9时许,重庆市三中院在南川区法院审理的“刘钟永涉黑”案如期开庭,22名被告当庭接受了法庭调查。其中主犯刘钟永被指控8项罪名。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将开庭审理3天时间。
刘钟永涉黑案昨日开审
起诉材料1米厚
罪名
刘钟永团伙22人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11项罪名,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刘钟永被指控8项罪名。
起诉材料近1米高
种种迹象表明,“刘钟永案”注定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在庭审开始前,公诉人带入场的近1米高的起诉材料立即引起了众人的关注,由于材料太多,公诉人最终只能把它们分成两叠堆放在办公桌上。据介绍,此案安排的审理时间将持续到14日下午5点30分。
当22名被告被带进现场时,现场立即引起一阵骚动,由于22名被告后面站立着两名法警,旁听席在座的人们几乎看不到庭审席的任何情况,以至于在场多名被告的家属都站起身来观望,但他们的行为立即被执勤的法警制止。
罪名太多,“黑老大”对照起诉书回忆案情
“刘钟永,我问你几个问题……”昨天,当此案的第一被告刘钟永单独接受调查时,面对公诉人和辩护人连珠炮似的问题,刘钟永表示很多事情确实记不清了,请求法官批准他拿出起诉书来对照回答。
但是,对于众多指控,刘钟永在很多问题上都表示自己“没有在场”、“记不得了”来搪塞过去。在被问到他非法经营煤矿的问题时,刘钟永竟表示,“起诉材料说我非法采矿造成损失40多万,我光是事故赔偿都赔了40多万,哪里赚到钱嘛。”
不仅是他,在22名被告中,有8人都当庭对自己被控的犯罪行为提出了异议。
嫌犯没如实交代,公诉人要求法官记录在案
昨天的庭审中,南川区“单行道”歌城命案成了公诉人和辩护人重点调查的对象,每一名涉案人员都要被详细追问,在有的问题上,一名被告明明在之前交代得清清楚楚,但到了法庭上,却一问三不知,或是给出与之前接受调查的被告自相矛盾的答案,最后,连公诉人都放弃了耐心,他提醒法官:“考虑到该被告没有如实交代问题,希望法庭及时记录在案,在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
辩护人走神重复问问题
由于案情复杂,昨天持续一天的庭审几乎都在围绕对22名被告的单独调查阶段,一名被告往往要接受公诉人和十多名辩护人的轮番提问。
或许是现场气氛紧张,一名辩护人没有听清楚前面的问答,当他抛出了一个问题后,被告说“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主审法官不得不提醒辩护人,不要询问同样的问题。
刘钟永涉黑案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