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苏州物价部门获悉,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相关收费减免的原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标准的减半征收,有浮动幅度的执行下限,无标准的,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收或免收。
据介绍,收费减免优惠涉及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包括: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的校舍工程;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的校舍工程;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的校舍工程;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定不再保留的,必须确保拆除的低标准校舍。收费涉及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的所有中小学。
陈泓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