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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久耕一审 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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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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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07万余元人民币,11万元港币
周久耕一审 获刑11年
  “被告人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被告人周久耕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071257元、港币11万元,予以追缴。”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受贿案一审有果。周久耕去年曾因表态“要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引发争议,随后被网友曝光抽1500元/条的“九五至尊”烟,被人们戏称为“周至尊”。随着网友不断爆料,周久耕受贿案逐渐浮出水面,周久耕也先后被免职、双开、起诉,直至如今因受贿获刑11年。

  宣判现场

  周久耕平静面对判决

  由于法庭的审理程序在9月4日庭审中已全部走完,昨天下午的开庭仅有一项内容——宣判。检方没有派人出庭,旁听席上也仅坐着三名周久耕的近亲属。

  下午2点半,审判长大声宣布:“带被告人周久耕出庭!”侧门随即被打开,周久耕由法警带领、表情平静地步入法庭。他身着一件蓝色旧衣服,没有戴手铐,向旁听席上看了几秒钟。三名亲戚有些难过,顿时眉头皱了起来。

  审判长站立起来,捧起判决书开始宣读,14页的判决书读了大约25分钟。其间周久耕除了身体偶有晃动,并没有任何激动的表情出现。宣判完毕后,当审判长询问他是否要上诉时,周没有明确表态,只轻声说“回头考虑一下”。接着,他就被法警带离法庭。

  离开前,他再次看了看旁听席,并没有说话。三名亲戚随即站起来离开,从他们的脸上同样看不出心情如何,或许对这样的结果他们已经有心理准备。

  受贿现形记

  二十几万装修款一分钱没出

  今年1月,南京市纪委与江宁区纪委找到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谈话。次日,王某主动交代了向周久耕行贿2万元的事实。2月7日,周久耕对王某的行贿做了供认。在第一个缺口被打开后,周久耕的心理防线也随之瓦解。他不但交代了王某向他行贿的其他事实,还陆续交代了接受其余8人的贿赂。而他主动交代的上百万贿款,都是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

  在周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期间,江宁开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开发商王某通过关系结识周久耕,此后顺利地承建相关工程。王某两次在过年前给周久耕送上1万元用于“拜年”。

  2006年,王某又赠送给周一组空调,加上安装费合计价值5.5万元。同年,王某公司在江宁区开发的楼盘开盘,周久耕在该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屋,而由于此前的关系,开发商以低于市场价8万多元卖给了周。

  南京某油管厂原是江宁区民政局下属企业,在企业改制中,区民政局给予了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厂长潘某为此向周久耕送上了9万元的感谢费。而区民政局一名职工为了调动工作,也向周送上了8万元。此外,为了获得工程,还有3人向周久耕共送上了20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港币。

  2003年初,南京某投资集团董事长曹某在香港给周送上了1万元港币。几个月后,在周的帮助下,曹某的妻子被调进了江宁区民政局工作。2004年,周久耕需要装修房子,曹某得知后当即表示装修款由他来出,他通过自己的公司将27.3万元装修款直接打到了装修公司的账户上,周久耕默认了。事后,周也感到这笔装修款数额比较大,他联想到以前曾经有官员因为装修出过事,便在2004年底打了一张欠条给曹某,其中提到“装修的费用由于资金紧张,请曹某代为支付,日后归还”。

  2008年底,周久耕“查处低价房”的言论引起轩然大波后,曾有网民根据图片查出周久耕所戴的手表是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个被不少网民反复论证的细节没有出现在法院的认定中。不过法院却认定,周久耕曾经收受过一块价值2.8万多元的“劳力士”手表。

  由于希望承接相关工程,江苏某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舒某曾在2006年时找到时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的周久耕,送上了一块“劳力士”手表。几个月后,舒某又以“支援”装修材料费为名,向周久耕送上了20万元。

  去年年底发表不当言论后,网民铺天盖地的人肉搜索让周久耕意识到了危机。在纪委介入之前,他就开始为自己进行“盘点”,准备掩盖曾经收过的好处。曾经为他支付过装修款的曹某就交代说:“周打电话告诉我,要是纪委有人来问,就说周已将款子付给装修公司。”另外,他让家人找到王某,补交了空调款1.5万元和购房差价款8万多元;还找另外两名行贿人退还了共计13万元。不过,这样的退款行为并不能掩盖当初的受贿事实,即使退了也依然被认定为受贿。案发之后,周久耕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

  周久耕曾在9月份的庭审中辩解说:27.3万元装修款,自己写有欠条,并不是受贿;他还认为所有情节都是主动交代,有自首的情节,不过他的说法没有被法院所采纳。法院认为,周久耕在有归还能力的前提下,没有任何还款表示,曹某也说过不会去找周要钱,这说明双方都没有将这笔钱当做借款;而事发前周久耕曾经要求曹某一起掩盖真相,也说明这笔钱不是借贷关系,而是贿赂。

  对于自首情节,法院认为,周久耕是在办案机关掌握了王某行贿2万元的证据后,才供述了犯罪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谈网络监督

  周久耕:没想到网民这么厉害

  与以往的官员落马不同,周久耕的落马与网民的人肉搜索密不可分。网络监督的威力出乎周久耕的预料,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压力,这从他四处退赃企图掩盖受贿可见一斑。

  据了解,在网民们铺天盖地热议“天价烟”时,纪检部门尚未介入。当时周久耕曾对身边人表示:“大不了局长不干了!”在他看来,不当言论引发的网络热炒很可能会让他丢掉官职。“他甚至认为可能会丢掉党籍,但是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知情人说。

  知情人士表示,在出事之前,周久耕在官场上普遍口碑不错,即使遭遇“人肉”,他也不认为会有多大的麻烦。他在私下有过这样的表态:“吃拿卡要,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事我从来没干过。”他居然还觉得,自己即使接受了他人的好处,也是在事后他人主动给的,他并没有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

  本组撰文:

  快报记者 马乐乐

  周久耕落马全过程

  ↓语惊四座成“红人”

  2008年12月11日,快报以整版篇幅登出一条新闻,标题是“怪不怪?低于成本价卖房竟要被查”。报道中提到:在12月10日的一次会议上,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语惊四座:“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这一表态引发了舆论的激烈争议。很多人认为:开发商低价卖房有助于平抑房价,即便是低于成本价卖房,也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政府不应干预,查处低价房有托市之嫌。在持续的争议声中,语惊四座的周久耕也成了“红人”,开始被一些网友称为“史上最牛房管局长”。

  ↓抽烟抽成“周至尊”

  随着周久耕成为舆论红人,网上关于他的各种消息也不胫而走,其中最具杀伤力的,无疑是火爆各大论坛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12月16日的《成都晚报》对此进行了详细报道:发帖者上传了一组周久耕开会的照片,并将其左手边放着的一盒香烟圈点,给它来了个特写,直指这是1500元一条的“九五至尊”南京烟。网友纷纷质疑:“一位局长,能抽这么高档的香烟吗?”与此同时,周久耕开会时所戴的手表也被网友称为“天价手表”。

  ↓周久耕被免职双开

  “天价烟事件”之后,江宁区和南京市纪委开始介入调查。12月28日,周久耕被江宁区委免职。周久耕被免职的理由是: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至2009年3月22日,南京市纪委证实,周久耕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周久耕获刑11年

  2009年9月4日,周久耕涉嫌受贿在南京市中院受审,检方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10月10日,周久耕一审获刑11年。

  马上评论

  周案昭示官民互动反腐新路径

  周久耕获刑11年,关注这个判决结果的,绝不仅仅是南京人,我知道,此时,必定有无数网友正在为这个判决结果鼓掌而呼。因为周久耕获刑,不仅是反贪的成果,也是网络舆论监督一次漂亮的完胜。

  从天价烟事件曝光,到雪片一样飞向各级纪检部门的举报信,正是无所不在的网友,让贪腐的周久耕因一包“九五至尊”烟浮出了水面,并最终被绳之以法。网友曝光——相关部门查处——贪官落马,这一完整的链条,构成了网络时代一起典型的反贪案例。周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又一个贪官落马了,更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根植于网络的更有效率的反贪模式。

  网络让舆论监督能够与现实无缝对接,也让权力无时无刻不处在网民的目光之下。其实在周久耕事件之前,已经有不少网络舆论监督案例的存在,遗憾的是,这些网络监督大多无果而终。但周久耕案不同,从网民爆出周久耕抽天价烟开始,南京的相关部门就给予了高度重视。天价烟事件曝光之后不到半个月,周久耕就被免职,相关部门的办案效率之高可见一斑。在周久耕被双开之后,南京市纪委、监察局的负责人还对网友在“周久耕事件”中的积极参与表示了感谢,如此尊重民意的态度,更是值得称道。去年12月底,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更是以周久耕案为例,诚恳地谈到了政府如何对待网络舆论监督。朱善璐提到:各级官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倾听包括网民在内的群众意见,网络舆论监督是一个新的考验,各级官员必须适应这种变化。

  必须承认,在很多官员心目中,网络舆论监督仍然是边缘化的,是可以“不当一回事”的。朱善璐的表态和周久耕因网络监督落马的事实,应该让这些官员清醒起来,他们必须意识到:在网络时代,民众监督之眼无处不在,为官者必须循规蹈矩,倘有越轨之举,必有曝光之日,因为网络监督即民意,而民意不可欺。

  网络监督虽然威力无穷,也需要开明的政府与其对接。试想,如果当初相关部门对网民的曝光和举报不那么重视,周久耕的贪腐事实就不可能这么快浮出水面。而网民们积聚的不满,则必然指向纪检等部门乃至整个地方政府,事情拖得越久,政府的信誉受损就越严重。南京的相关部门显然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深知:尊重网络民意,认真对待网络举报和曝光,才是巩固官民互信的最好方式,也是以最小成本化解信任危机的不二选择。

  查处周久耕,网民时刻关注,官方认真对待网络民意,双方实现了良好的互动。这一结果,对网民来说,是今后行使舆论监督权的最大动力;对于各级官员来说,则是权力必受监督的极大触动。谓之双赢,实不为过。

  (本报评论员 赵勇)

  9笔受贿事实

  12003年2月至2004年5月间,周久耕为南京一家投资公司董事长曹某提供帮助,先在香港收受港币1万元,后曹某为其支付装潢费27.3万元人民币。

  

  2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间,周久耕为江苏一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舒某在承接工程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价值28287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舒某为其支付家中装修费用20万元。

  

  32005年2月至2008年1月间,周久耕为一开发商在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收取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人民币2万元、价值5.5万元(含安装费)海尔空调一组。2006年7月,周久耕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该开发商楼盘万欣翠园169.94平米商品房一套。

  

  4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间,周久耕为江宁区一装饰工程公司经理沈某在承接工程及安排其子到区民政局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人民币15万元。

  

  52007年8月,周久耕为另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经理郑某经营石材业务谋取利益,收受其港币10万元。

  

  62003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为南京一高压油管厂在企业改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次收取该厂厂长潘某贿赂9万元。

  

  7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间,周久耕为区民政局殡仪馆职工李某调换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取8万元。

  

  82004年6月,前述一装饰工程公司经理沈某的弟弟为承接工程送给周久耕5万元存折一张。

  

  9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周久耕为江宁区一开发商苏某在资金周转等方面提供帮助,两次共收取贿赂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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