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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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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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上班第一天 殒命渣土车下”追踪
另外一名伤者也死了
 前天,大明路上发生2起交通事故,其中一起事故中一名女子当场死亡。昨天,记者获悉,另一起事故中重伤女子也不治身亡。

  前晚发生在大明路康居路路口的事故,是一天内在大明路上的第二起交通事故,伤者姓刘,今年30多岁,被送到南京市中医院后,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刘某是安徽人,昨天,记者联系上其亲戚,据称,刘某跟随丈夫在南京打工多年,还有一个17岁的儿子正上高中。前晚7点多钟,刘某骑着电动车从一家门窗经营部刚刚下班,准备回家,不料在路口遭遇不幸。

  “现在这个家快垮掉了!”刘某亲戚说,他们强烈声讨渣土车的野蛮行为,“渣土车是在右转弯时右轮轧到刘某的,都是同向行驶,如果司机注意观察,不应该轧到人的!”据其亲戚称,目前他们正在和渣土车所属的公司商谈处理事宜,公司老板不愿出面,一直委托别人代理商谈,昨天下午,由于对于一些安排没有达成一致,他和几个亲属找到该公司,结果还和公司负责人发生了冲突,他被打伤了,目前仍在派出所协调处理此事。

  对于发生在大明路上的事故,秦淮区行政执法大队渣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渣土车是有禁行时间段的。通常渣土车只有在晚上10点到次日早晨5点可以通行,市内一些大型工地渣土车要前往郊区土场,可以在这个时段通行。此外,还有一些市政重点工程,可以领到专门颁发的白天通行证,在白天经过市区通行。

  这位负责人表示,前天在大明路发生的事故,其中上午的一起,肇事车辆应该不是渣土车,而是重型载货车,因为其运送的是石料,而非渣土或建筑垃圾,因此他们也管不到。

  这位负责人称,对于渣土车的管理,目前他们是24小时巡查,基本每20分钟,就要在三条主要道路上转一遍。

  大明路附近的居民们建议,现在很多路段,渣土车的限行和货车的政策差不多,能不能进一步限制白天出行的渣土车,居民们表示,即使是有白天通行证,也应该对于这种证件的发放加以限制,尽量少发乃至不发。这样做,才可能减少渣土车事故发生的频率。

  快报记者 孙玉春 实习生 马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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