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停止使用浙“O”牌照
浙江省公安厅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10月10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将开始停止使用浙“O”号牌,计划到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换牌工作。统一取消公安车辆“O”牌后,凡改挂普通民用号牌的车辆,将不再纳入特种车辆进行管理,一律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车辆将与社会车辆一样,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样做,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现象的产生。■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