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罗真 记者 朱俊俊)赌博中使用有记号的牌等手段赢取赌资5万元,因索取赌债未果,被告人竟将债务人强行“绑架”,并向其家人索要债务。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华、张东有期徒刑九个月。
李华,江苏建湖人,沾染了赌博恶习,并从一些赌友那里学会了不少“实用技术”。回到建湖后,李华不断加以练习。经过一段时间的潜心修炼,李华赌技有了大幅提高,在赌桌上赢多输少。
今年3月4日,李华与郑凯在朋友家赌博。李华运用娴熟的赌技,很快便将郑凯等人的钱赢光。输红眼的郑凯不甘失败,给李华打了欠条,并继续和李华赌博。在随后的几个小时内,李华通过换牌、偷牌以及在牌上做记号等手段,又将郑凯赢光。此时,郑凯共欠下李华5万元赌债。
随后的几个月内,李华不断向郑凯索要赌债。郑凯开始表示会尽快归还,但被李华逼急了之后,他就扔下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狠话,随后便销声匿迹,手机也随之停机。李华四处寻找郑凯,终于打听到郑凯躲在泰州。于是,李华便和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张东商议,赴泰州逼债。
今年7月5日,李张二人在泰州找到郑凯,将其强行带至建湖。在逼其还债未果后,先后将其拘禁在建湖白云宾馆和时代宾馆。其间,李华安排张东与郑凯同住一个房间,并不准郑凯离开房间。李华则与郑凯父亲联系,表示郑凯因为欠债不还被留置,要求郑父替其还债。7月18日,在郑父交给李华15000元后,郑凯才得以离开宾馆。
随后,郑家人向警方报案,李张二人很快被抓获归案。建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华、张东二人为索要赌债,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依照《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