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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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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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内,他在19家公司投保千万
他的目的是骗保费,为此还自断手指,谁知诡计被揭穿后获刑六年
  一个小老板生意赔钱后萌生骗保念头,于是,他在几个月内在19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标的10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此后,他在家中用菜刀砍下自己的食指,并被鉴定为7级伤残。

  本以为骗保计谋天衣无缝,可去理赔时却被发现了破绽。最终,公安机关介入后将他的诡计揭穿。结果,他非但赔了两万多元保费,还落下残疾并锒铛入狱。

  在19家公司投保千万

  今年37岁的江苏灌南县农民舒明(化名),做过粮油生意,开过私人诊所,在安徽开过出租车。几年前成家后喜得一子。舒明对此并不知足,看到有朋友做生意赚了钱,在县城买房买车,他又开始盘算如何将生意做大。

  听说一个朋友正寻求生产复合肥的合作伙伴,于是找到朋友,两人一拍即合。由于资金不足,舒明举债20多万元购买了生产设备。但承诺投资的“外商”没投一分钱,生产设备生锈了也没有产出。舒明不仅赔光多年积蓄,20多万元借款也血本无归。债主们不断催债,舒明短期内无法还债。

  就在舒明沮丧之时,朋友的一起小事故引起他的注意。原来,一个朋友的车不小心被碰坏了。汽修店人员却建议他撞得再狠点好假造事故让保险公司埋单。

  “原来保险公司的钱这么好骗啊!”一个念头一闪而过。舒明盘算着:自己虽然没车,但可以投人寿险啊。能不能通过买人寿保险,制造个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事故出来骗钱呢?

  舒明立即着手查找资料,发现投保骗钱确有可行性。他还了解到,意外伤害险通常投保期限短,周期一般为一年;保费虽不高,但保险金额可达到十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而且,该保没有份数限制,想投多少就投多少。经过谋划,舒明付诸行动。

  去年3月9日,舒明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灌南支公司营业大厅,要求投保意外伤害险100万元。天降大单让柜台营业员惊喜不已。不过她解释说,现在经营的险种里,一个人最多保额不得超过50万元。而新推出的一种吉祥卡,每份可保10万元,保费只需100元。

  “那就保5份!”他买了5份吉祥卡,保额合计50万。舒明在填写材料时,将身份写成了米店老板。

  五月份,舒明又分别以公务员、教师、电器公司销售经理、水泥厂老板的身份在南京18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总额接近1000万元的各种意外伤害险。他为此支付了2万多元的保费。

  为了骗保成功,舒明没把该计划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婆。

  买来排骨挥刀自断手指

  买过保险,舒明开始盘算如何制造保险事故骗得巨额赔偿。经咨询,舒明知道保险事故必须达到一定的残疾标准,才能按照保险合同获得赔偿。舒明认为,断指相对来说可以接受——如果是左手食指损失两节,就能达到7级伤残,可以获得保险金额10%的赔偿。按照舒明所投的千万保险计算,如果成功,他能得到100万元左右的赔偿。

  舒明决定上演一出“苦肉计”。为了逼真,他写下“遗书”,表示如果自己出了意外,遗产将给几个近亲。立下这份“遗嘱”当天,汶川发生了大地震,舒明在遗嘱中又加了一条:“捐500万给汶川。”

  2008年10月16日,从来不问家里柴米油盐的舒明,一大清早跑到街上买了20多元钱的排骨。上午10点,他将排骨放到桌上进行最后的准备。他比划着各种方法,找到最佳方案。他握起拳头,用旧布将拳头部分包裹严实,确保不会失手伤着其他手指,整个拳头放在桌沿下面,伸出食指,并以食指三分之二挂住桌上的刀板。

  他高举菜刀,“咔嚓”一声,鲜血喷溅墙面。舒明疼得差点晕过去。缓过劲来,他请邻居骑电瓶车送他到镇上,然后坐公交车去县医院治疗。途中,舒明偷偷将自己的断指扔进路边一条河里。

  在县医院挂了急诊号,接诊医生一问情况就感到非常奇怪:这人也太“马大哈”了,别人断了指都是小心翼翼把断指保护好,火急火燎地要求抓紧时间接指,避免落下残疾,眼前这位居然没有带断指。

  “我断指在口袋里。”舒明装模作样在裤袋里寻找。“哎呀,口袋有个洞,断指丢了!”舒明装出一副沮丧表情。“那你回去找找吧!”医生对他说。

  为了不引起医生怀疑,舒明走出医院,在门外盘旋一个多小时,然后租了一辆摩的假装顺原路寻找断指。为证明自己确实寻找过,舒明还刻意记住了摩的车牌号。

  找了两圈后,舒明再次来到县医院就诊,并办理了住院手续,4天后出院。伤口痊愈后,他赶紧来到司法鉴定机构委托鉴定,不久就如愿拿到了7级残疾的鉴定报告。

  索赔受阻指责法院

  去年10月31日,舒明持县医院相关住院病历复印件和鉴定报告,到中国人寿灌南支公司申请理赔,要求支付保险金5万元,同时向国泰人寿提出20万元保险金的理赔申请。

  因赔偿金额较大,灌南支公司将理赔案报连云港分公司审核批准。连云港分公司在理赔调查阶段发现此案疑点甚多,加紧调查落实疑点,并搁置理赔事宜,观察舒明的反应。

  急需用钱的舒明沉不住气了,于去年12月31日向灌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中国人寿灌南支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舒明的急躁更让连云港市支公司坚信“有鬼”。他们一边申请法院延期审理,一边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求援,请求协助调查舒明有无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全省联网的保险信息平台,发现舒明在19家保险公司投保。

  今年年初,灌南法院再次安排开庭,保险公司不得已再次申请延期审理。舒明得知第二次开庭又被延期,感觉不妙。他来到灌南法院与法官争吵。他在法院大声质问:“你们法院怎么回事?司法机关怎么能这么随便!你们三番五次安排开庭,结果又不开,你们眼里还有法律的严肃性吗?”

  称本命年运气差多投保

  保险公司随后得出几点疑点,第一,舒明投保为虚假身份;第二,只有一个手指损伤而没有伤及其他手指;第三,开过私人诊所懂得医学常识的舒明,却在受伤后没有小心保存断指;第四,在理赔调查期间急于起诉。根据这些情况,保险公司得出结论:舒明是蓄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金。于是,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案情重大,省公安厅将此案列入督办大案。

  今年2月27日,侦查机关传讯舒明。舒明起初声称并未蓄意诈骗。他辩解:“之所以买这么多人寿保险,一是因为2008年是我本命年,算命先生说我运气不好,我上一个本命年就因嫖娼被单位辞退;二是乡医院的刘某曾因打我被行政拘留,后来他放话说要报复我,我感到害怕才投保的。”

  经侦查机关政策攻心,两天后,舒明崩溃了。他将蓄意骗保的犯罪事实统统交代。几个月后,灌南县检察院以舒明涉嫌犯保险诈骗罪向灌南法院提起公诉。

  当庭翻供又当庭认罪

  今年6月26日,灌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舒明当庭翻供。他表示,公安机关诱供。然而,当庭审行将结束时,舒明自知无法抵赖,最后陈述时再次认罪,请求从宽处理。

  灌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明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故意造成自己伤残,骗取保险金,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舒明已向中国人寿灌南支公司和国泰人寿提出请求支付保险金25万元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属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对于其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因其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为骗取保险金创造了条件,但并未提出理赔申请,尚未着手实施保险犯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可不作为犯罪评价,而作为量刑因素考虑。法院综合以上情节,一审判决舒明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宣判后,舒明提出上诉。然而在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前,感到绝望的舒明申请撤回上诉。今年9月25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舒明保险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准许舒明撤回上诉。

  通讯员 王永仑 张海峰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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