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丁晓头 记者 吴杰)房东本是好心驾车帮房客搬家,谁料途中不慎将房客摔死。近日,经高淳检方依法提出公诉,这名好心的房主在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协商赔偿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今年4月,高淳县农民吴强将自家的一处房屋租给了钟亮做石材生意。钟亮是安徽省宣州市人,来高淳做生意也有几年了,在邻镇租房到期后,就接着到此租下了吴强的房子准备接着做生意。因在原租住地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和设备,钟亮便向吴强提出,让其帮忙用三轮摩托车将这些生活用品和设备搬运过来。吴强也没多考虑,就爽快地答应了。
5月4日这天,经过一番忙碌,吴强帮助钟亮将冰箱等物品装上了车。下午5点多,吴强驾车搭载钟亮返回,在途经一处连续转弯地段时,由于车辆行驶不稳,钟亮连人带冰箱被摔下。吴强当时听到后面传来尖叫声,紧接着又听到“咚”的一声,立即停车下来察看,发现钟亮连人带冰箱被摔在路边。吴强当即将钟亮抱起靠在腿上,并让路人帮忙报了警。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钟亮于当日死亡。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认定驾车人吴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过错方,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淳检方在此案提起公诉前,钟亮的亲属就赔偿问题已和吴强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