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封面精要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10月3日加班不能拿6倍工资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9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中秋节假期已被调至10月6日
10月3日加班不能拿6倍工资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今年国庆长假如果加班,有四天可拿三倍工资,另四天拿两倍工资。如果您加了班却没拿加班费,可拨打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86590900(10月1日-8日8:00-17:00)。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介绍,10月1日-3日是国庆法定假日,6日是从中秋节调整而来,因此用人单位在这四天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300%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4天,属于公休日或由公休日调整而来,按照法规,在这几天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今年10月3日的中秋节与国庆法定节假日重合,有的劳动者认为10月3日上班应拿六倍工资。对此,戴登凯解释,国务院已将10月3日的中秋节假期调至10月6日,所以10月3日上班应当视为国庆假期加班,用人单位只用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