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托朋友炒股,交给他十万,他保证增值五万,实现承诺就收一万元手续费。现在反而亏了三万,我能主张他返还承诺的十五万吗?”居民赵先生拿着与朋友签订的合同,焦急地询问。
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的王立宁律师看了合同后说,这种合同虽然双方自愿,但是并未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而是单方面保证,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且不符合股市风险不可控制的经济规律,对方可以作出无效抗辩。“如果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对方应返还本金及委托期间的利息,但你无权要回对方承诺的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