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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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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请进!离婚?不办!
重庆国庆节“选择性”婚姻服务引网友PK
  近日,有报道称:“十一”当天,重庆市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将为市民提供服务,不过,这天只能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离婚。消息一出,立即引来热议,网民称此举纯属莫名其妙。离婚和结婚难道有轻重缓急、高下之分?婚姻登记中心这种义务加班,选择性服务的安排,是否有违法行政之嫌?也有网民认为,难道非要挑国庆这一天来离婚吗?

  焦点一:义务加班,可选择性服务?

  正方:支持

  义务加班,选择性服务无可厚非。中国人自古有三大喜事,其中之一就是洞房花烛夜,可见“结婚”在咱文化基因里扎根有多深。国庆节义务加班的婚姻登记所,一有为人民服务,甘愿牺牲自己休息时间的精神,二有尊重中国传统、体贴新人的感人情怀。

  网友[一孔之明]多好的喜庆日子,你们不想喜庆,人家还想呢!何况人家这是加班,凭什么就应该给你们办?你们自己添堵,那也不能让人家添堵,别为了反对而反对。再说,就耽误几天的工夫,何况多给你们几天时间考虑也不是坏事。离婚是你们的权利,但离婚牵涉的不止你们。

  网友[无聊时候说几句]离婚也不是连一天也不能等。更何况10月1日那天,可能全国90%的地方,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无法办理。

  网友[durant]“十一”当天是法定假日,民政部门是在加班为大家服务,选择服务对象无可厚非。

  反方:反对

  离婚也是奔向新生活,为何拒之门外?分手快乐,请你快乐。在国庆节这天,快快乐乐地好聚好散,彻底告别过去,有什么不应景的?反倒是某些婚姻登记中心选择性、“歧视性”办公,让人心情暗淡许多,要知道:离婚也是奔向新生活。

  网友[xswokn]婚姻登记中心既然“十一”对外开办了,那就是一种政府行为,而开办的内容,就不能由工作人员说了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那就是结婚、离婚都得办!否则,就有违法行政之嫌。因为,这个窗口代表的是国家,不是个人,作为公务员,更应该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尊严!

  焦点二:离婚是“好事”还是坏事?

  正方:坏事

  网友[我顶啊顶]哪天离不是离,非要上赶着国庆离?新人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听到的都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祝福声、恭喜声,你再跑过去说我办离婚,弄得结婚的人都会觉得丧气。

  网友[王旭东]虽然离婚对双方来说应当也是一件“好事”,但几千年的华夏文明并不对此津津乐道。离婚起码说明你在经营婚姻上是个失败者,有什么好神气的?从来没听说某某离婚了,还到处宣扬,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毕竟离婚不是一件好事!

  网友[36392940]建议想离婚的朋友们再忍几天,找个地方办一桌喜庆酒席,回忆一下婚后的美好时光,握握手,贴贴脸,等国庆假期结束后再散伙,有什么不好呢?

  反方:好事

  网友[西瓜太凉]离婚,对当事人双方来说,也是解除痛苦的手段。再说了,平时上班没有时间处理此事,利用假日,不影响工作,时间充足,不也是最佳时间选择吗?

  网友[我没有QQ]结也好,离也好,不都是开始一段新生活吗?凭什么离婚就得给结婚让路?结婚是大事,要组建家庭,开始幸福生活。那离婚的事情更大,要及时改正错误,奔向新生活,当然也可以挑个好日子庆贺一下。

  网友[久久香蜜]你觉得结婚的碰到离婚的丧气,离婚的还觉得碰到结婚的别扭呢。民政部就是做这个事情的,要学会包容。

  新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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