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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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经济租赁房不如多盖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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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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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经济租赁房不如多盖廉租房
  ■公民发言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透露,经济租赁房将在明年推出,届时将根据市民的收入和承受能力设定相应的租金。

  (9月24日《广州日报》)

  所谓的经济租赁房,就是比市场上同等住房的租金便宜一点,但又比廉租房贵的政府租赁房。但我觉得,与其花费大量资源搞什么经济租赁房,还不如多盖点廉租房和经适房来得实在。

  经租房投资模式不同于经适房,经适房只不过需要税费减免,而经租房则属于全额投资项目,成本回收期长势必导致巨额资金沉淀。靠开发商投资几乎没有可能,公共财政又有多大能力建设经租房?即使勉强推出经租房,也注定会挤压经适房投资规模,侵占其他群体享受经适房的权利。 再有,我国现已基本形成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供应不足,并不在于增加和细分保障性住房种类。至于“夹心层”买不起经适房,只要降低廉租房门槛即可迎刃而解。何况,廉租房投资远比经租房投资小得多。很显然,推经租房不仅多此一举,而且背离了客观现实。

  一言以蔽之,低收入者需要的并不是经济租赁房而是廉租房,政府应重调整廉租房和经适房目标人群。在降低廉租房门槛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经适房的保障范围,使经适房尽可能多地覆盖低收入乃至中收入层。只有如此,才能使公共资源分配得更合理、更有效率。 (纪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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