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网事/圈圈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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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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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结伴“钓”偷车贼
首次行动无功而返,众网友称不会放弃,继续“钓”贼
  网友“WC龙哥”到银行办事,不过转个身的时间,哦豁,“电马儿”(电动自行车)没了。没办法,只有回家上网发帖诉诉苦,没想到同病相怜的还不少!对小偷一番痛诉之后,大伙儿想出个“绝点子”:成立“9·22盗车案专案组”,用电马儿和自行车做饵,引偷车贼现身!

  23日下午,“专案组”5名网友来到成都建设路某银行门口,开始实施他们的“计划”。1个多小时过去,贼娃子却并未上钩。虽说出师不利,但大伙儿并不气馁,表示将把“钓贼事业”进行到底。

  [发帖诉苦]

  网友相约“钓”贼

  网友“WC龙哥”真名吴成龙,9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他和朋友到建设路某银行办信用卡,不过转个身的时间,自己停在门口的电马儿就没了,他立即报了警。“我的车才买了一年多,平时保养得很好,4月刚换了电瓶……”回家后,吴成龙在网上发帖诉苦。

  出乎他意料的是,帖子迅速得到网友们的回应,一时间群情激愤。“抱怨有啥子用?干脆逮贼去!”一名网友的提议得到大家的热烈响应。

  9月22日晚8时,网友们成立了“成华区防偷盗协会”,并临时组成“9·22盗车案专案组”,约好23日下午上街“钓”贼,如果抓到偷车贼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蹲点守候]

  贼娃子还是没上钩

  23日下午2时30分,参与“钓”贼行动的5名网友在建设路第五大道会合,行动地点是前一天吴成龙丢车的地方。现场有一辆红色电动车和一辆简易自行车,据吴成龙讲,这是网友们自愿奉献的“诱饵”。

  现场分工后,2时50分,两名网友骑着车先后来到建设路某银行门外。银行外已停了一辆电动车,停好车后,两人走进银行。另外两名网友假装等人,在前后两个路口徘徊。记者将车停在距银行40米远的一个岔口,吴成龙上车与记者一起盯梢。银行来往的人不少,但半个小时过去,行动没有进展。

  “注意,那个穿紫色T恤的男子很可疑!”3时20分,吴成龙突然拨通了负责盯梢网友的电话。记者见到,吴所说的男子推着一辆电动车在银行门外走来走去,不时往银行内张望,可是,10分钟后男子便骑车离开。3时40分,“那个紫衣男子又回来了!看紧点,可能就是他!”吴成龙有些紧张,说话有些发颤。3分钟后,一名女子从银行里走出,和紫衣男子并肩离开了。“原来是等人哦!”吴成龙松了口气。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现场仍无动静。下午4时20分,吴成龙决定“收队”。“虽然没逮到人,但也算保护了其他市民的财产。”网友们表示,他们将汲取经验教训,将“钓贼事业”进行到底。

  [律师说法]

  网友行为不违法

  网友们抓贼热情高涨,但也有不少网友质疑这类行为的合法性。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的周建中律师认为,网友们的行为并不违法。“如果小偷本身不想偷东西,网友去劝说他偷东西,这属于‘诱人犯罪’。在此次事件中,网友只是设置了一个机会来抓获嫌疑人,并没有动员其去偷车,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诱人犯罪’。”周律师建议,市民自发的这类行为最好先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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