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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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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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犯罪情节严重可判死刑
三部门要求依法从严惩处,杜绝以罚代刑、重罪轻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当中要求各地法院对于假币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假币犯罪累犯、惯犯、涉案假币数额巨大或者全部流入社会的犯罪分子,要坚决重判;对于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根据通知,各地公安司法机关办理假币犯罪案件要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的原则,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力。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假币犯罪的,必须依法立案,认真查证;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要尽快提请批准逮捕并抓紧侦办,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尽快予以批捕、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虽然有同案犯在逃,但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也要依法批捕、起诉;对于确实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制作具体、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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