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6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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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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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税可能将改称房地产税
  按房产市价征收

  物业税何时开征,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问题,深圳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章家寿昨天透露,物业税将来可能叫房地产税,目前开征的具体设想和条文还在讨论中。

  章家寿表示,当初之所以叫做物业税,是从香港引进来的。“将来可能是将现在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改革,合并起来取名叫房地产税,”章家寿说,“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现在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都将不存在了。”

  而对于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合并成房地产税后的变化,章家寿则表示,其最大的区别是现在房产税是按房产原值扣除30%后征税,其每年的征税额是固定的,而合并后房地产税则是根据房子现在的市场评估价征收。

  章家寿还表示,关于房地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已经确定要求各地方考虑,其中深圳也是被要求考虑的地区之一。不过,章家寿表示,开征该项税涉及许多方面的细节,“要开征房地产税很难,需要经过非常细致认真的测算。”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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