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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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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戴上“工资帽”
国内球员最高100万人民币 俱乐部或签“阴阳合同”规避
 中国篮协昨天向所有CBA俱乐部下发《CBA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工资总额控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明文规定:下赛季CBA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工资收入不得超过俱乐部总收入的55%(如该俱乐部收入未超过1000万元,则可以1000万元基数作为工资总额上限,即1000×55%=550万元);国内球员和教练员最高工资不得超过100万元;外籍球员最高每月工资不得超过6万美元。

  根据这份意见稿规定,现役国家队队员以及国家队主教练并随队参加过国际大赛的球员工资不得超过100万人民币;两次入选过国家队集训,国家二队主教练或国家队助理教练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75万人民币;国青队员及国青队主教练工资不得超过50万人民币;其余球员的工资不得超过30万人民币。据记者了解,国内球员中真能挣到100万人民币的寥寥无几,可能也就巴特尔、王治郅等大腕,更何况,各俱乐部完全可以签“阴阳合同”(即两份合同,明的递交篮协,暗的私下执行)来规避篮协规定的“工资帽”。

  意见稿还特别强调了对于外援工资的规定,俱乐部每月支付外援的个人所得合计上限不得超过6万美金(有权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的不得超过7万美金)。之前有消息称,个别俱乐部愿以100万美金的高额年薪招揽大牌外援,根据此次意见稿的规定,这种方法从明的来说是行不通了。

  快报记者 沈忱 特约记者 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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