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都市山庄部分业主
求助内容:小区地下汽车车库“不务正业”开旅馆,业主近200辆私家车只能停在院子里雨淋日晒。如今院子不够停,大家只好“见缝插针”,连花坛和大门入口都停上了,整个小区常堵得水泄不通。
合同不清晰埋隐患
记者来到该小区看见,大门入口处停着三辆私家车。一位保安无奈地表示,“这还算好的,等到晚上,会有四五辆车在大门内侧‘排排坐’,到时进出都难。”其中一位车主坦承,这也是没办法:“小区本来有地下车库,可现在却被改建成旅馆,你说我们这车怎么办?”
业主透露,该小区是从1998年开始入住的老小区。当时,大部分购房合同中都没提车库的事,只有少部分合同提及——公共配套设施包含地下车库。一位业主说: “购房合同未写明地下车库的归属,这也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据前任业委会主任陈先生介绍,小区的汽车车库本由开发商安排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一直没有开放。2004年,小区重新聘请了一家润宏物业。但对于汽车车库的管理权,前物业迟迟没有移交。“当时,我们业委会曾去找开发商谈判。我们认为,地下空间应归广大业主所有;对方则认为产权是开发商的,我们没权过问。”于是,谈判陷入僵局。
周边有大学,不愁没客源
2006年的一天,业主发现,一家铝合金店入驻地下车库,成了这里的租户。今年3月,第三任物业公司润居物业上任,业主们希望新物业要回车库管理权。不过,现任物业负责人朱主任对此也很头疼:“我们去找过前物业,可对方根本不配合。”今年5月,一批工人开始进出车库装修。这里被重新出租,车库被改建成地下旅馆。9月初,这家旅馆正式营业。
记者来到这家旅馆发现,大门正是昔日车库出口。刚进门,一位服务员就热情介绍:“房间设施齐全,还配备了电脑。”据她透露,房间有50多间。而附近有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不愁没客源。当记者问道:“这里怎么像是地下车库啊?”对方坦然回答:“这里本来就是。”
开发商称“不清楚”
记者联系上前物业一位姓刘的负责人。对于出租改建旅馆,他没否认但强调:“这是有产权的。”记者追问,“产权人是开发商吗?”对方表示认同。对于部分购房合同里承诺的“地下车库”,他表示:“合同里的车库,当初兑现了。在与下一任物业交接时,就预留了相应面积的车库给业主。”
那么,为何私家车还是没处停?物业负责人朱先生解释:“当初前物业预留的那部分车库,只是自行车车库。”
随后,记者致电开发商客户服务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因为某些问题,汽车车库一直没开放。”而当记者追问车库改建的情况时,对方连称“不清楚”,随后挂断电话。
律师:业主优先使用
“尽管最初的购房合同里没有写明地下车库归属,但业主还是享有优先使用权。”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宁认为,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即使地下车库等未纳入公摊面积,业主们仍享有对这些公用配套设施共同所有权,物业不能擅自改造。”他建议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
快报记者 沈晓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