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快报报道了钱先生悬赏10万元寻找在禄口机场丢失的价值百万元珠宝,有一名市民致电快报,称他在某高尔夫球场前台存包时,曾听到前台工作人员称南方有个球队球员寄存的包里全是珠宝,“他们是17日从南方过来的,抵达禄口机场时间与失主遗失时间一致,而且是高尔夫球队。”这一线索让钱先生激动万分,立即驱车前往某高尔夫球场,遗憾的是该球队已离开南京。
读者:有球队在某球场寄存过珠宝
事情见报后,快报热线接到一位读者的电话,但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告诉记者他的“发现”:
那天中午,他去某高尔夫球场打球,当时拎了个包,其实里面装的是一个飞机模型,但因为是常客,与工作人员很熟,因此在前台寄存包时就随口开了个玩笑,“这包里的东西可值300多万啊!”没想到前台工作人员回道:“奇怪了,今天,你这个包300多万,刚刚南方那个球队的球员说他的包里全是珠宝。”
看到快报的报道后,他又仔细核实了相关细节,比如这支球队是哪天到的,几点几分到禄口机场的,核实下来的信息让他也觉得一切太“巧合”了:与失主同一天出现在禄口机场,而且是支高尔夫球队,又无意中提到了珠宝……
记者立即联系上钱先生前往某高尔夫球场,却被遗憾地告知这支南方球队已经离开南京。
领队:队员没有见到失主的包
这两天,钱先生天天搜寻着这支球队的信息。
昨天,经过努力,记者联系到了这支南方球队的领队洪(音)先生,听了记者的转述后,他表示非常理解失主的心情,但是他认为如果让他这样随便地去问队员不是很妥当:“我去问人家,是不是有人拿错了包包啊,有没有人捡到东西啊,无凭无证的,不好。”他建议,失主赶快报案,“如果公安介入,我非常愿意配合,相信我们的队员也会非常配合的……”
不过,热心的洪队长还是试探着给每位球员发了信息:“在南京期间,有没有谁拿错了包包?”反馈的信息均表示没有。
洪队长还向记者解释了一下他们抵宁的行程:那天乘的是下午17:30的航班,可是飞机晚点,到南京差不多已九十点钟了。队员的行李并不是自己拿的,全部交给了接机的某高尔夫球队工作人员,队员是直接上大巴的,然后就到了酒店,其间谁也没有发现钱先生所描述的那只包包。
律师: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
机场监控录像显示装有珠宝的包搁在了行李车上,穿过一支高尔夫球队,仅仅只有一分钟的时间,这只装有百万元珠宝的包就不翼而飞了……
怎么不见的,钱先生实在搞不明白,但事实就是残酷地发生了。钱先生说他第一时间就报了案,但因为说是丢的,机场公安没有立案。那么,这起事件公安部门有没有义务介入呢?
对此,雷汉舢律师表示,当然有义务。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珠宝不就属于遗忘物吗?
雷律师建议失主应立即向公安报案,如果不接受,可以到检察院投诉,由监督科监督其立案破案。
快报记者 毛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