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人均可支配收入排第一,房价排最后
长沙成中国“幸福的房价洼地”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幸福的理由,每个城市有每个城市的幸福坐标。
2008年伊始,长沙跻身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行列,2009年升至第九位。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到位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长沙住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到2008年底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8.3平方米。
30年城市扩大3倍
来长沙12年,张先生现已拥有两套房产。一套是单位的分配住房,一套是他在2006年以2800元/平方米所买的商品房,在四方坪。相比老家西安2006年4047.2元/平方米的商品房价格,他由衷地表示:“西安和长沙都是省会城市,在长沙我可以买更大更好的房子,我觉得很值。”
解放初期,长沙建成区面积仅6.7平方公里,从1978年至2008年底,长沙城区面积由352平方公里增大到954.6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由53平方公里增加到242.8平方公里,年均增加6.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1978年的94.8万人增加到237.1万人,年均增长3%。
2008年长沙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8.3平方米,是改革开放初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5倍左右,高于同期全国城镇居民平均住房面积水平。据长沙市房产管理部门统计,目前长沙市城市居民住上单元式配套住宅的家庭达90%以上,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占20%以上。
“幸福的房价洼地”
长沙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了健康发展。商品房价格保持平稳,涨跌幅度较少。2009年上半年,长沙内五区均价为4254元/平方米,其中住宅只有4019元/平方米,在中部六省会城市居倒数第一位。而长沙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部六省会城市居第一位,房价收入比一直在国际警戒线之内。2008年10月底的价格高点,也仅在全国省会城市里排倒数第三,从一定意义上说,长沙的房价是一片“幸福的价格洼地”。
相对于其他城市房价狂飙时,长沙房价反应迟缓。数据为证:2005年商品房的销售均价为3030元/平方米,成交量640万平方米左右;2006年商品房均价2991元/平方米,成交量690万平方米左右;2007年全市纯商品房均价为3601元/平方米,成交量直攀到近900万平方米;2008年全市商品房均价为4285元/平方米,成交量为680万平方米;2009年上半年新建商品房均价为3474元/平方米,成交量达到772万平方米。近五年来,长沙超过半数的房子,是在3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价位卖出去的。据《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