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特侦组收到判决书正本,经和台北地检署共同研议后,认为有上诉必要,因原审判决就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蔡铭哲、郭铨庆、陈致中、黄睿靓等7人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及“洗钱防制法”两罪间,有部分适用法则不当,检方也因此上诉。
据《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