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公司开“网络遗产托管”业务
■网络遗产能否被继承引发争议
“我死后,我的QQ、游戏账号、电子邮箱……该咋办呢?”当诸多网友在网上轰轰烈烈讨论这一问题时,南京一家电子公司打出“网络遗产托管”业务。
托管公司可信吗?就在很多网友提出质疑的时候,网络遗产能否继承,也成为法学界争议的话题。
操作:
网络公墓每年10元
日前,南京一家电子公司推出了网络遗产托管业务。据了解,像QQ、MSN、论坛、游戏账号等都属于网络遗产托管范畴。
在该公司办理网络遗产承接需要先签协议,然后由公司为客户电脑植入一个类似于“木马”的程序。像QQ,如果程序监控到该账号连续30天无人登录,该公司将直接联系继承人,全程只要收费100元。对于希望自己的QQ、网游账号随自己一起“西去”的网友,该公司专门开设了网络公墓。而账号墓地的费用每年只要10元。
据悉,该公司目前接到最贵重的委托,是一个梦幻西游的游戏账号,预计账号现在价值8万元。目前该公司才开业一个多月,客户人数已超过200人。
质疑:
账号被盗谁来负责?
这家公司推出的遗产托管业务,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口水战,而很多网友也对网络遗产托管公司的信用保证、可信度提出质疑。
网友“苦咖啡”称,很多网络账号非常有价值,并且也有升值空间,为什么不能放到具有安全感的银行里去,或者找有信用度的托管机构呢?而网友“小猫”认为,现在网络的安全性很差,既然是托管,并且网络账号也算是财产,这个风险该由谁来承担?如果接受托管业务的电子公司不负责,万一账号被黑客盗掉,这个损失该谁承担?要知道,一些高级别的游戏账号一般都卖几千元,这可是一笔不菲的财产。
对此,有网友提出建议,应该把这些发行账号的公司联合起来,建立可靠的信用制度,防止盗号之类事情的发生,切实做好托管业务。
争议
网络遗产除电子邮箱外,还包括网上店铺、Q币甚至还有成千上万的博客、网文……就在网络遗产托管公司应运而生的同时,法学界对于目前比较典型的网络遗产的继承问题也引发了争议——
问题一:
博客版权能否被继承
如果博客作者去世了,博客作品的版权又如何被认定和继承呢?
甘肃天马律师事务所杨兴民律师认为,在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根据作者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对作者著作权进行继承。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网友用化名、笔名注册博客,而有的博主在自己的博客内也转载一些博文提升点击率,对于谁才是博客作品的真正作者这一问题,一时间也无从认定。所以,也就会出现法律上有所争议的“不能认定博文著作权是谁的,而无法继承”的问题。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常亮律师认为,博客作品的版权可以被继承,只要博客作者的家属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博客中的作品确实是其亲属所写,就可以继承。
问题二:
邮箱该如何继承
如果电子邮箱的主人过世了,那么该邮箱能否被亲属继承?如果其家人想得到去世亲人的邮箱密码,网络遗产托管公司是否应该抛开保护客户隐私和保密协议而提供密码?
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朱世龙律师认为,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QQ、邮箱、网络ID等;而对于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例如网上店铺、作品版权和游戏币等。
但是,电子邮箱主人在与网络遗产托管公司之间签订保密协议后,也就等于双方签订了合同。托管公司必定要依约行事,不能随便将密码告诉他人。
问题三:
Q币能否被继承
Q币持有人在去世后,其亲人是否有继承权呢?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常亮律师说,这个问题反映出来的就是虚拟财富能否被继承的问题。从我国财产法律体系而言,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但是,网络虚拟“财产”权肯定不是物权,也不是知识产权和股权。他认为网络虚拟财富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也应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Q币持有人在去世之后,其亲人有继承权。
甘肃天马律师事务所杨兴民律师称,现在法律上对于虚拟财产的认定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要继承Q币,无法律支持,所以虚拟财富不能被继承。据《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