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对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提出的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等六大税种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媒体在报道时,则形象地以“月饼福利需交个税”、“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要计征个税”进行报道。新闻一出,舆论哗然。社会舆论普遍质疑:“查税风暴”为何总是跟普通工薪阶层过不去?
依法征税,竟然收获嘘声一片
这两个文件出台后,舆论的强烈反响,大大出乎税务机关的意料。出于平息舆论的需要,税务机关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澄清。税务机关指出,这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非新规,只是对以前出台的文件没有很好得到执行的地方进行了强调,其中确有一些适度的法律调整,只不过是将交通、通讯、油费补贴以及包括月饼在内的实物补贴等都纳入计税额度,即把职工薪金收入的涵盖范畴扩大了。与其说是将个税征收范围扩大,不如说是为了弥补个税征收漏洞,减少企事业单位避税的途径。
从整体上说,个税征收是面向所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但能够拿到这些补贴的人并不多,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部分效益好的外资企业及民营企业。因此,这次个税调整,实际上只是动了少部分人的“奶酪”。有的国企、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名义工资并不高,但他们各种货币补贴、实物补贴加起来远远超过基本工资,隐性收入来源过多。单位收入透明度不够,容易产生滥发财物、逃税避税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拉大了社会收入差距。
税务机关表示,此次调整,是对个税制度的纠偏,弥补征收上的漏洞。从长远来看,这种调整是个税制度的完善,对遏制隐性收入、单位滥发福利都有效果。因是对既得利益者开刀,减少其福利收入,减少单位的不当开支,势必引发一定的舆情反弹。而舆论出现如此强烈的反弹,大大出乎税务机关的意料。
“狠拔鹅毛”,招致网上板砖横飞
也许是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到了税源,或4万亿元投资让财政承受了重压,近期,税务部门尽可能地开辟税源或修补税制漏洞,盯着那些可能常被忽略的小税,其目标当然是为了增税。当小到月饼都要征税的时候,纳税人长期郁积的政策不公情绪,终于集体爆发了。
17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贝有一句名言:征税的艺术就像从鹅身上拔毛,既要多拔鹅毛,又要少让鹅叫。税务部门先是“双薪合并计税”,接着又是“补贴统统征税”,当对“月饼福利”都要征税的时候,给公众的刺激是不言而喻的。也许是政策宣讲不到位,也许是舆论导向有误,但这种缺乏艺术的高频度税政调整,给人的感觉是,征税者连续从鹅身上狠拔鹅毛,必然会引发“鹅们”的阵阵惨叫。于是,“与民争利”、“总盯着工薪阶层”、“有本事去动垄断国企”、“加重工薪阶层负担”之类的“板砖”,像雨点般砸向税务部门。
让公众最为不满的是,这个政策的指向疑云。即便是针对“大企业”的,也是有问题的。如果新政策是合理且必要,那么就应该一视同仁,为何主要针对“大企业”?一碗水为什么不能端平?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来取得臆想的另一种“公平”,这无异于缘木求鱼。而最为舆论所诟病的行政机关,则是福利最为优厚的单位之一。以公务员高额车贴为例,对车贴征不征税?如果征税,那在名义上是工作性车贴,不是福利,不应征税。如果不征,单对企业职工征税,难道职工的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工作性车贴”吗?这种选择性征税,谈何公平?这个悖论,恐怕是税务机关难以拿捏的。而这一点,恰恰是公众最敏感、最愤激的地方。正是这一对公务员“最惠待遇”的明显不公,让公众心意难平。
许多人表示并不反对这样征税,只是担心税收只落到缺乏“避税能力”的工薪阶层头上,那些补贴发得最滥的单位、补贴拿得最多的人(主要是指垄断企业、行政机关)却能轻易逃税,甚至直接就被税务机关豁免掉。也就是说,公众并不患“交通补贴征个税”,而仅仅是患不均,患不平等。柯尔贝只是说“征税的艺术像从鹅身上拔毛”,但没有说“不让鹅叫的”征税艺术是什么。那拔毛的艺术又是什么?最重要的肯定是公平。公平的税负很大程度上能减少纳税人被拔毛时的痛感。此次“鹅们”因“交通补贴征个税”而叫,叫的正是对不均的焦虑感。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认为,自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都是通过减税来刺激经济。但是很遗憾,自今年以来,有关部门的行动却是与减轻税负的目标背道而驰的。税收的增加有赖于税基的扩大,只有把经济总量做大,才会有税收的增加。相反,在经济困难时期加强税收征管,虽然可以暂时性增加税收,但是从更长远的角度而言却是得不偿失,不利于藏富于民。
调整个税,缘何舆论总会激荡
这些年来,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个税话题总是易遭公众“误解”,引起舆论反弹。论者舒圣祥认为,无论是 “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双薪合并计税”以及这次的“交通、通讯补贴征税”,真正的利益指向实际都是高收入阶层,可跳到舆论前台来强烈质疑的却总是工薪阶层,这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的。我国个税税制改进的严重落后,让人们看不到更为公平的个税改进可能,从而对个税细则上的细微改动或完善产生了习惯性的“受迫害心理”。这种心理会弱化人们理性分析问题的兴趣和能力,转而形成并强化一种始终为个税所迫害的条件反射式愤怒。这里面有税政宣传不到位的原因,税改程序有疑议的原因,也有税收公平存在问题的现实诱因。
就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计征个税一事而言,的确是来得相当突然,纳税人还没明白过来,征税的手已经伸到你面前了。这种想征就征的粗暴感,其实是税务机关前期工作不到位所致。税收政策当然不是不能调整,关键是怎么调,按什么程序调。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世界第三,这一指标,也诱导和强化了公众激愤的“反税”心理。
快报评论员赵勇认为,个税新政的完善,应该达到调整收入差距、国家财政增收、涵养工薪税源等多重目的,而这一切的实现,均有赖于个税政策科学设计。否则,标准不明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要征税”,难以输出最基本的税负公平。而一个难言公平的政策,自然引起舆论反弹。因此,税务机关应该反思的工作,是在出台政策之前,能够认真调研,审慎调整,科学决策,以最大可能促进税收公平。这是公众的诉求,也应该是税收部门需要努力的方向。
□本报观察员 肖余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