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全会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抓紧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向前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