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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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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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车位月租竟要500元
左岸名苑小区业主集体抗议;物价:没有批文,收费违法
  昨天上午,江宁秦淮路98号左岸名苑小区门前停满车辆,这些都是小区业主的车子,物管封堵大门不让车进入,“不租车位,一律禁止进小区。”该小区共有140多辆汽车,物管从9月1日开始出租车位,却遭到业主集体反对,理由是:“地下室每个车位月租500元,高得太离谱。”由于租金没谈拢,双方矛盾终于在昨天总爆发。

  业主高举红头文件维权

  左岸名苑的大多数业主入住已两三年,一直免费使用小区的防空地下室停车。但日前物管贴出通告,从9月1日起,车位有偿使用,业主须办理租用手续后才能停车。收费标准是每个车位月租500元,或是一次性交纳8-13万元(可下浮1.5万元),获得20年的车位使用权。“在附近同样档次的小区,车位月租都在100元左右,物管定价怎么这样高?”众业主感到诧异,集体拒绝办理租用手续。

  半个月过去了,眼看新规定无法实施,物管决定采取强硬措施,“没交费的车辆一律禁入”。昨天中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大门被一根碗口粗的长木头横挡着,门外汽车排了几十米长,车主们围着小区保安在争吵。有业主手里高举一份区人防办的红头文件,大声质问,“你们卖车位是违法的,为何不准我们车子进来?”

  这是9月9月发布的江宁防办字[2009]28号文件,即《关于禁止出售防空地下室使用权的通知》,其中写道,“龙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你公司擅自出售左岸名苑防空地下室使用权是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你公司自负。”有了这个“尚方宝剑”,业主们理直气壮,坚决拒交费。

  物管:是出租不是出售

  负责此事的青和物业总经理助理王晖向记者解释,业主买房契约中有规定,“小区地下室面积未计入住宅公用分摊面积,其建造成本也未摊入所购房屋成本。业主所购房屋产权不含地下室中的车库。”这意味着,开发商有权支配使用地下车库。受开发商龙盛公司委托,青和物业要求业主从9月1日起有偿使用地下停车位。

  对于人防办红头文件禁止开发商出售地下车库一事,王晖辩解说,“业主可以两种方式有偿使用车库,一是一次性交纳10万元左右,获得开发商转让的20年人防工程车位使用权;二是每月交500元,租用一个车位。我查阅大量资料,现行法律允许开发使用地下人防设施。我们是一次性出租20年,不是出售,没有违法。”

  物管负责人坦陈,他们也知道收费新规定涉及到开发商、业主双方的利益,肯定有矛盾,“我们曾向开发商建议,给业主一定时间,协商解决,但双方分歧太大,难以协调。”考虑到下午下班后,会有更多车辆回小区,为避免更大纠纷,物管于下午2点左右,临时打开小区大门,允许车辆进入。

  物价:小区收费没有申报

  记者了解到,江宁的居民小区车位月租金普遍在100元左右,为何左岸名苑定价在500元?区物价局人士查阅了批准收费的小区名录,没有找到左岸名苑,“这个小区没有来申报,你问他要物价局的批文。如果拿不出来,收费就属违法。”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物管也拿不出物价局的批文。

  区物价局人士说,目前居民小区车位月租在80元至200元之间,最高的也就是200元。

  (吴先生报料奖60 元)

  快报记者 赵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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