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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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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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接停供通知后24小时不间断发订单
10家供货商因未供货而受到违约起诉,被索赔总额高达三百万元
  作为宜兴本土最大的超市,宜客隆有18家连锁店遍布宜兴各乡镇,素来以商品种类丰富在当地称雄。然而,不少宜客隆的顾客近来却发现超市里的部分货架空了,一些知名品牌产品也不见了。

  今年6月,宜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先后将10家供货商告上法院,以这些供货商单方面停止供货,构成违约为由,提出赔偿要求,据被诉的供货商透露,诉讼总额达300万元。

  这些供货商与宜客隆合作的时间少则几年,长则10多年,如今为何决裂?供货商放着一年上百万元的生意不做,为何要停止给宜客隆供货?宜客隆又为何不惜清场,甚至“偷偷摸摸”去外地进货,也要与供货商法庭相见?

  供货商:不愿向宜客隆供货

  在被起诉的10家供货商中,有8家先后签订了调解协议,作出了金额不等的赔偿,但至今仍有两家供货商没有接受法院的调解,从事休闲副食品批发的王某就是其中之一。王某称,2002年她就开始给宜客隆供货,此前双方的合作一直都比较愉快,直到去年底宜客隆拖欠她的货款,双方才有了矛盾。“我们和宜客隆的货款本是一月一结,但从去年11月到今年5月,宜客隆欠我的货款近16万元,加上以前铺垫的6万元,总共将近22万元。”王某说,“宜客隆不但拖欠货款,还强行扣款、重复扣款。我们觉得实在没法做下去了,所以今年5月11日书面通知宜客隆终止供货。宜客隆却称我们不供货违约,起诉要我们赔30多万元,这笔款子已被法院冻结了几个月。”

  对王某提出的反诉,宜客隆方面回应称,从未拖欠过供货商的货款,各种费用是按合同约定扣款,每个月都与供货商对账确认。

  争议一:供货商违约了吗?

  宜客隆在向宜兴法院提出的诉状中称,双方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了《主购货协议》,今年5月11日,王某向超市发出通知后就不再供货。根据协议约定,王某已构成违约,应向超市承担违约金6万元、协议约定的费用和返利5.8万元,以及未供货的违约金19.3万元。

  王某出示的合同则显示,该协议从2008年4月1日起生效,至2009年3月31日止(原始期限)。原始期限届满后,除非任何一方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提前两个月发出通知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将由双方默认续订一年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我认为‘原始期限届满后’应该是指今年3月31日后的两个月,也就是5月31日前提出终止协议,我是在5月11日通知宜客隆,应当在期限内,并没有违约。但宜客隆认为应当是在3月31日前的两个月提出,因此协议默认一年有效。这样的条款让我没法理解。”王某说。

  争议二:未供货次数怎么定?

  在这些供货商看来,宜客隆索赔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未供货次数和违约金也让他们难以接受。王某称,宜客隆称自己未供货次数达386次,按每次罚500元,违约金高达19.3万元。那么这386次未供货次数从何而来?“就在我5月11日通知宜客隆不供货后,超市就拼命向我公司发订单,甚至一天24小时不断自动发订单。原本正常订货一周最多两次,一年的供货金额才90多万元,但这一个多月,他们发来的订单就有好几十万元。宜客隆明知我不愿再供货,还发这么多订单,这不是恶意制造未供货次数,设下违约赔偿陷阱吗?”

  对此,宜客隆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全彬认为,双方有合同在先,供货商不能说不供货就不供货,这对超市的影响太大了。因此,即使部分供货商提出不供货,订单也照常发出。这10家被起诉的供货商中,未供货次数最多的达到六七百次,对这些数据宜客隆都有记录可查,况且,这些未供货次数和金额都是在对账时经过供货商签字认可的。

  据了解,宜客隆与供货商的较量其实从走向法庭前就已经展开,至今仍没有结束。究竟这10起官司背后还有怎样的隐情?《生活无锡》明天将继续追踪报道。金辰 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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