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热线]
“叫我回福建?!”
家住南京江宁的许先生以前在福建办理过某银行的卡,但已经丢失,因为急着回南京,他并没有去挂失。没想到这张未挂失的银行卡给他惹来了大麻烦。
前几天,他接到福建当地该银行的通知,说别人汇款时误将钱汇到了他这张已丢失的卡上,要求他一个月内赶到福建当地挂失该卡。
许先生心想,汇款错误并不是自己造成的,自己工作繁忙,根本没有时间特意赶到福建,便拒绝了福建这家银行的要求。
令人烦恼的是,银行为此电话不断。许先生于是拨打了快报热线,寻求合理的解决之道。
[专家支招]
银行无权“要求”
记者随即请教一位银行资深工作人员,得知银行是没有权利“要求”客户必须对丢失的卡进行挂失的,自然也就无权强制人在南京的许先生到福建去挂失,更没有理由限制他一个月内挂失的期限。
“挂失也好,注销也好,都是持卡人的个人行为。”该人士认为,但卡片丢失却不挂失并不是明智之举。
对个人而言,商业性银行的零售业务会涉及小额账户管理费、卡片年费等常规收费,如果丢失后没进行销户处理,欠费后可能会影响客户信用,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由于汇入卡中的钱并不是持卡人的合法收益,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法律上规定的金额是1000元起),银行可以“不当得利”的名义对持卡人进行起诉。
还是挂失为好
办法一:有条件的话,本人办理挂失。一般情况下,借记卡如果要办理挂失的话,必须由本人带着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因此,许先生可以同意在有空的前提下回福建办理。
由于办理挂失的请求是银行提出来的,所以许先生有权要求由银行承担来回路费及办理期间有可能产生的损失。当然,该笔费用也可以由银行协调第三方(也就是汇错款的人)来承担。
办法二: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先生可以在当地委托代理人(考虑到代理人的可信度,可以要求银行做代理人),并将身份证邮寄过去代办挂失手续,并要求该银行“上门核对”,避免许先生跋山涉水。快报记者 张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