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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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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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档案托管 今后不用缴费啦
已经预收的9月1日之后的托管费将分批退还到市民手中
  《生活常州》昨日从常州市劳动部门了解到,为了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常州市从9月1日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停止收取档案托管人员每人每月10元的委托保管费。目前,各涉及单位已正式启动这一减免政策,相关退费工作正在进行中。

  市民投诉档案托管仍然收费

  此前,《生活常州》曾多次接到市民投诉,称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2009年1月1日开始,档案托管费的收取已被叫停,但他们工作所在地的部分辖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时依然收费。

  《生活常州》调查后发现,当初省有关部门在清理收费项目,下发有关文件时只考虑了人事部门档案托管费用的减免,而对于劳动部门的档案托管费用没有考虑在内。常州部分辖区的人才中心由于人事劳动合二为一,出现了照样收费的现象。

  就此现象,《生活常州》向有关部门反馈时,对方表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初衷,取消档案托管费一方面是为了减轻企业的压力,但更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负担,政府部门正考虑把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档案托管费也纳入清理轨道。”

  所有档案托管人员免缴托管费

  此事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后,9月14日,常州市专门召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停止收取档案委托保管费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明确,对已经预收的档案委托保管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迅速制定退费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为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让惠于民,常州市从9月1日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停止收取档案托管人员每人每月10元的委托保管费。”

  据统计,全市档案托管人员中90%以上的人员为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其他需缴费的档案托管人员也基本符合登记失业的条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将档案托管免费对象从原来的低保对象、复转军人、军嫂、个体工商户等四类人员,扩大至所有档案托管人员。

  只退还9月1日之后的托管费

  “我们已经收到了上级发来的文件,现在正开始着手摸清已缴费人员的基本情况,分期分批做好退费工作。”天宁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未办卡的缴费人员,将及时通过发短信、电话联系、寄挂号信、社区张贴信息海报等途径,让托管人员尽快前来领取;对已办卡的缴费人员,要主动加强与办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将预收费用返回卡上,并做好相关记录。

  据了解,目前已有不少企业和市民缴清了全年的托管费用,但此次退还的费用仅限于2009年9月份以后的托管费,而按照文件的规定,9月1日之前的托管费仍然要收。工作人员提醒说,整个退费过程将持续到10月份,希望已缴费人员耐心等待。

  今后办托管采取属地化原则

  据了解,为了确保停止收费后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服务不降,常州市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仍将实行委托保管档案的管理及其他劳动事务代理服务工作。

  另外,托管将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实施,劳动部门表示,尽管不再收费,但各中心仍将为新增劳动事务代理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而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加强对辖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和检查。

  刘劲松 孙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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