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消费者侯某全家12人,到江阴市区一家火锅店吃火锅,餐费350元。晚上6点钟吃的饭,半夜12点左右一家人先后上吐下泻,痛苦难忍,其中9人不得不到医院挂盐水。
12人用餐有9人挂盐水,侯某不能不怀疑火锅店的食物有问题。侯某于是到火锅店交涉,但火锅店负责人坚持称食物没有问题,仅愿意承担侯某全家的医药费。事发4天后,侯某到江阴消委会澄南分会投诉。澄南分会工作人员马上到火锅店现场查看情况,该店证照齐全,各类食物直观没有发现异常或变质现象。考虑到时间已过4天,食物的取证检测已有困难,并且消费者挂了一至两天盐水后都已恢复正常,澄南分会就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火锅店一次性补偿消费者误工费、营养费、餐费、医疗费等费用合计3000元。陈超